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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17歲女工廁所產子 扔進垃圾簍五樓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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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東莞一17歲的女工在工廠宿舍廁所內產下男嬰,之後把男嬰扔進垃圾桶內並從五樓拋下,目前,東莞市公安局法醫鑑定中心正進行屍檢以確定死因,相關情況仍在調查。

東莞17歲女工廁所產子 扔進垃圾簍五樓拋下

肚子越來越痛,我一用力,一團血淋淋的東西就掉了出來,一動不動,也沒絲毫聲響,隔了一兩分鐘,還是沒有任何聲音。我蒙了,當時很害怕,心想“這時有人上廁所怎麼辦呢?”我看到廁所有兩個垃圾簍,一個紅色,一個綠色,垃圾簍裏各套了個黑色垃圾袋,就把嬰兒扔到紅色的垃圾簍裏。——— 涉事女工小吳

17歲女孩在工廠宿舍廁所內產下男嬰,不知所措的她將男嬰從五樓拋下。7月30日早上八時許,常平鎮土塘村法母電子廠員工宿舍外面的草地上發現男嬰屍體。常平警方調查證實,悲劇發生在7月29日凌晨一時,孩子被拋下前是否存活暫未有結論。目前,東莞市公安局法醫鑑定中心正進行屍檢以確定死因,相關情況仍在調查。

草叢內發現男嬰屍體

常平鎮土塘村法母電子廠員工宿舍圍牆外是一個廢棄草叢。7月30日早上8點多,附近住戶鄭小姐最先發現草叢內的嬰兒屍體。當時她正準備去草叢內找回自己飼養的小雞,走到圍牆邊的草叢時,發現地上有一個紅色的塑料垃圾簍,“我當時想把垃圾簍撿回去用,走到跟前才發現旁邊黑色的塑料袋內裝着一個沒有穿衣服的小孩。我以爲是假的,仔細看發現有血和臍帶,還有胎盤”。鄭小姐馬上跑去告訴收廢品的阿姨,兩人再跑過去看,才確定草叢裏的確是初生嬰兒的屍體。周邊已經出現很多蒼蠅蚊子,死嬰皮膚呈紫色。

草叢內發現死嬰的消息很快就傳了出去,警察趕到現場。住戶史先生說,“圍牆內是法母廠的員工宿舍,四五樓住着女工,這個嬰兒應該是從樓上丟下來的”。史先生稱,孩子應該是先掉落到鐵皮板上,順着鐵皮板滑落草叢裏。鐵皮板至今可見滑落的血跡。

廁所產子扔進垃圾簍

負責調查此案的土塘派出所一名負責人說,法母電子廠員工宿舍外發現嬰兒屍體的事情,很少人知道。找到那名女工時,她閉口不談,“她懷孕的事情,也沒人知道”。涉事女工小吳來自湖南,17歲,今年三月份進入法母電子廠。小吳在接受警方調查時講述,去年11月,她和同學陳某平(湖南人,年約18歲)在橫瀝鎮發生關係後懷孕。7月29日凌晨一點左右,小吳覺得肚子痛,起初以爲是拉肚子,但過了一會兒又感覺到劇痛,便起身上廁所,當時同宿舍的工友已經睡着,整層的宿舍燈都關着。

“肚子越來越痛,我一用力,一團血淋淋的東西就掉了出來,一動不動,也沒絲毫聲響,隔了一兩分鐘,還是沒有任何聲音。我蒙了,當時很害怕,心想“這時有人上廁所怎麼辦呢?”我看到廁所有兩個垃圾簍,一個紅色,一個綠色,垃圾簍裏各套了個黑色垃圾袋,就把嬰兒扔到紅色的垃圾簍裏”,小吳說。

 拋嬰次日仍照常上班

“看到滿廁所都是血,我就用水衝。因爲害怕,我最後索性把紅色的垃圾簍從廁所的窗戶丟了出去”。小吳說,她當時聽到“砰”一聲,“嚇得立即跑回宿舍,把沾滿血的褲子上衣脫下來收到平時裝衣服的袋子裏。晚上我一直不敢睡,也沒有和任何人說起這件事”。

7月29日早上,小吳好像什麼事也沒有發生一樣,洗刷後照常去車間上班。但在車間開會時,她忽然暈倒。主管立即將她送回宿舍休息。隨後小吳向主管請了5天假,“我下午一直在宿舍睡覺,其他工友也沒多問我什麼”。

7月30日上午,警察找到正在宿舍休息的小吳。一開始小吳不肯開口,“我後來感到害怕,才向警察承認孩子是我丟的”,小吳說,現在只有舅舅的女朋友知道這事,還沒打算告訴父母和男朋友,“如果我媽知道了,肯定會打我一頓”。常平警方表示,此案暫未排除他殺,要等法醫鑑定中心屍檢結果出來。目前,女工小吳在醫院繼續休養身體。

 女工小吳

“生下男嬰才確認自己懷孕”

她是留守兒童、獨生女,“媽媽脾氣暴躁,我也經常頂撞她”

昨日下午一點,土塘派出所辦公室內,這位來自湖南的女孩小吳顯得有點緊張,沉思了片刻纔開口講述事情的經過。小吳說,她一直都不確定自己懷孕,直到在廁所生出小孩那一刻。

 去年11月與男友偷吃禁果

小吳說,去年11月,同樣是湖南永州人的男朋友來到橫瀝找她。一天晚上,她趁着媽媽熟睡,逃出宿舍與男朋友見面,兩人當晚就在旅店裏偷吃“禁果”。第二天她早早回到宿舍,媽媽也沒發現異常。後來幾個月媽媽發現小吳的生理期不正常,就質問她發生什麼事,還說要帶她去看醫生。

小吳堅持不肯跟媽媽去醫院檢查,而是自己偷偷用手機上網搜索懷孕的信息,她查到懷孕時期會有嘔吐和手腳水腫的現象,但自己身體沒什麼反應,而且讀書時聽說十幾歲生理期不正常是平常事,所以就不以爲然。

今年3月,小吳的舅舅介紹她到法母電子廠打工。3月5日,媽媽陪着小吳到常平醫院體檢,做了抽血、胸透等檢查項目;當天下午3點就拿到體檢結果,顯示一切正常,也把體檢表遞交廠方。小吳第二天就正式上班。後來媽媽到清溪鎮找工,留下小吳在常平。

 “媽媽抱怨我爲何不和她說話”

出了那麼大的事,可在這個女孩臉上看不出絲毫害怕。小吳說最擔心的不是高空拋嬰兒要面臨的懲罰,還是怕遭到母親的責罵。她是典型的留守兒童,兩歲起在湖南永州老家和外婆生活,爸媽一直在外地打工,幾年纔回去一次。作爲家裏的獨生女,小吳要啥有啥,但爸媽關係不好,整天吵架。

“爸爸有重男輕女的思想。去年我初中畢業,就跟着媽媽到橫瀝打工,住在同一間宿舍裏。”小吳說,這是她過得最開心的日子,因爲終於可以和媽媽在一起。但是媽媽的脾氣比較暴躁,她也經常會出言頂撞媽媽,兩人經常吵嘴。“媽媽曾抱怨我,怎麼對工友那麼親切,有說有笑的,對她就不說話了?”小吳說,不知道爲什麼話到嘴邊,就是說不出來了。

對話

“就怕媽媽知道了會打死我”

南都:在把孩子丟下樓之前,你是怎麼想的?

小吳:我以爲他死了,生下來的時候沒有聲音,不哭不鬧。當時我什麼都沒有想,就是感到害怕,害怕被上廁所的工友發現。所以看到旁邊有垃圾簍,就馬上丟到垃圾簍裏面了。

南都:那天晚上你處理完男嬰就去睡覺了嗎?

小吳:我睡不着,在牀上翻來覆去。現在每天晚上睡覺,我都會想起這件事,晚上也不敢一個人去廁所。

南都:如果孩子活下來你會怎麼對待他?

小吳:會把他送回老家養。

南都:你有沒有想過這樣做可能會犯法?想過以後怎麼辦嗎?

小吳:我不知道會犯法,但很後悔。現在辭工了,以後的事沒有想那麼遠,就怕媽媽知道了會打死我。

 律師說法

高空拋嬰涉嫌故意殺人

對於女工小吳高空拋嬰的行爲,廣東智捷律師事務所熊律師說,如果女工將嬰兒扔下去時,嬰兒還活着,那麼她就犯了故意殺人罪。如果女工確定嬰兒死亡且法醫鑑定其已死亡,拋屍下樓則屬於拋屍罪。如果法醫鑑定嬰兒已死,但女工拋屍之前未確定其是否死亡,則屬於殺人未遂罪。

相似案例

2012年7月8日凌晨1時,年僅19歲的小娟在東莞塘廈鎮一家光電廠的員工宿舍三樓沖涼房內產下一名男嬰。之後小娟將該男嬰遺棄在沖涼房的地板上。當天下午3時,男嬰被發現已死亡。這位“年幼無知”的母親,因犯故意殺人罪,被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判處3年有期徒刑。

 觀點

工會、婦聯應加強幹預

近年來,未婚媽媽拋嬰事件頻頻發生。對此,深圳大學社會學系教授易鬆國表示,由於傳統文化對性的忌諱,以及年輕女工這一羣體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特別是性教育缺乏,因此她們在性安全方面缺乏自我保護意識。一旦出現懷孕等突發事件,她們往往會不知所措,擔心面子受影響,家人要責罵;再者自己生存都是問題,談何養活孩子。易鬆國認爲,企業工廠、工會、婦聯以及其他相關部門都應該加強幹預,爲外來務工人員提供相應的宣傳培訓服務,減少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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