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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理解的寶寶“安全感”可能錯了!這兩個因素纔是判斷的標準!

來源:育兒百科谷    閱讀: 1.4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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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年,“安全感”的概念在國內盛行,大量的研究表明,如果一個孩子安全感建立得比較好,那麼ta更願意去探索周圍的世界,有更好的情緒控制能力和社會交往能力,將來更有可能擁有比較好的人際關係,在學校裏被老師所喜愛,在遇到挫折時有更好的心理彈性等。所以有關孩子的安全感到底足不足,媽媽們總是有點焦慮:

媽媽A:“我的孩子特別粘我,是不是太沒安全感了?”

媽媽B:“我的孩子碰到外人總是躲在我身後,是不是安全感沒建立好?”

媽媽C:“我每次出門去上班,孩子就哭得撕心裂肺,是不是孩子安全感不夠啊!”

……

但事實上,媽媽們對安全感的理解可能完全錯了!那到底怎麼拿什麼指標/拿什麼具體的情形來判斷?今天我照例找來了好友美國幼教協會成員/港大教育心理學博士範潔瓊和我們詳細講講!

你理解的寶寶“安全感”可能錯了!這兩個因素纔是判斷的標準!

1、到底怎麼來判斷我的孩子是否有“安全感”?

“安全感”是對他人是否值得信任以及面對事情時個人掌控感的判斷。“安全感”在兒童早期的形成基礎即與主要照料者(往往是媽媽,但也可以是其他重要他人)之間形成的依戀關係的質量。發展心理學家在對嬰兒與母親的關係做了大量研究後,把依戀關係分爲了四種類型:安全型,迴避型、抗拒型和紊亂型。後三者均屬於不安全型的依戀。

最經典的評估依戀類型的方法來自發展心理學家Mary Ainsworth的陌生情境法。在這一方法中,研究者設置了以下情境(OK媽插一句:後面我也找來了視頻,供大家更直觀的參考):

1.讓家長(我們假定是媽媽)和寶寶一起呆在一個放有一些玩具的房間裏。

2.媽媽坐在一邊,讓寶寶玩玩具。

3.一個陌生人進入房間,和媽媽交談一會。

4.媽媽離開房間,陌生人呆在房間與寶寶互動。

5.媽媽回到房間,與寶寶互動,陌生人離開房間。

6.媽媽離開房間,留寶寶一人在房間。

7.陌生人回到房間,與寶寶互動並提供安撫。

8.媽媽回到房間,與寶寶互動並提供安撫,試着讓寶寶繼續玩玩具。

研究者們通過觀察這個過程中孩子的反應和表現進行編碼和分析,對孩子的依戀類型進行歸類。總的來說,四種依戀類型的孩子分別表現出以下特徵:

w安全型依戀:

如果孩子在探索、玩耍時把媽媽作爲安全基地,和媽媽分離時大哭或表現出傷心難過,媽媽回來時主動接近媽媽,容易安撫,哭泣很快停止。

w迴避型依戀:

對媽媽的存在不是特別在意,媽媽離開時也不顯得傷心,對陌生人和媽媽反應差不多,媽媽回來時也不主動靠近,只是緩慢接近甚至迴避,被媽媽抱起時,有時也不願意。

w抗拒型依戀:

媽媽在時也一直粘着媽媽,很少去玩玩具,媽媽離開時大哭,媽媽返回時表現出生氣,會打、推媽媽,被抱起後仍不易安撫,哭鬧不止。

w混亂型依戀:

在媽媽回來時表現出困惑或者茫然。有的孩子在媽媽離開時沒有反應,在媽媽回來給予安慰後反而大哭;有的孩子顯得漠然。

從上面可以看出,判斷孩子的依戀類型是否安全,不是看媽媽離開時,寶寶是不是哭,更重要的是看媽媽返回時寶寶是不是容易安撫。甚至在媽媽離開時不哭不鬧的孩子,更有可能是不安全依戀的。

2、分離焦慮≠不安全依戀,依戀的發展有一個清晰的過程

有不少媽媽擔心,孩子離開自己的時候總是大哭大鬧,是不是安全感不夠。又或者看了我們上面的內容後,覺得孩子不哭不鬧是不是不安全依戀。回答這一問題,除了我們剛纔說的,看孩子在媽媽離開和返回時的反應外,還需看孩子所處的階段,因爲依戀的發展是有一個過程的。

1.前依戀階段(出生至6周):雖能辨認母親的聲音和氣味,但未依戀。

2.依戀形成期(6周至6-8個月):對養育者和陌生人開始區別反應,但分開並不抗議。

3.依戀明確期(6-8個月至18-24個月):依戀非常明顯,分開煩躁不安,6-15個月間越來越嚴重。這個階段正是我們經常說的“分離焦慮”現象出現的時候。

4.互惠關係形成期(18-24個月以後):開始理解離開和返回,分離抗議減少,請求、說服、溝通來克服分離焦慮。

(注意:雖然依戀的發展會普遍地經歷這幾個階段,但是上述月齡的區分只是根據幼兒發展的平均進程,每個孩子會有個體差異,存在或早或晚的情況。)

6個月前寶寶對媽媽的依戀稍未明確形成,這與寶寶大腦的認知水平發展也有關係,比如ta這個時候的心理表徵能力有限,記憶時長很短,對媽媽還未形成長時記憶。隨着ta長大,大腦逐漸發育,認知水平提高,纔開始出現我們所謂的“認人”現象。這個時候要是媽媽離開了,ta不是轉頭就忘了,而是會想“媽媽呢?媽媽呢?媽媽不見了……哇哇哇……”。所以說寶寶6個月後開始明顯出現“分離焦慮”不是“不安全”的表現,相反的是兒童成長和發展的正常過程,甚至還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呢!只是由於這個階段寶寶對客體永存性的理解還沒有發展完成,所以當媽媽不見時,寶寶會以爲媽媽永遠消失了,所以纔會非常焦慮。這是每個孩子都會經歷的正常過程,媽媽們不必過分擔心哦!

只要在返回時給予充分的安撫和高質量的陪伴,讓孩子感受到:“媽媽不見了,哇哇哇,媽媽又回來了,媽媽好像還是和之前一樣那麼愛我:)……媽媽又不見了,哇哇,媽媽又回來了,媽媽還是和之前一樣那麼愛我:)……”逐漸地過渡到:“媽媽不見了,嗯,我知道媽媽還會回來的,而且一直都會那麼愛我。”

你理解的寶寶“安全感”可能錯了!這兩個因素纔是判斷的標準! 第2張

3、陌生人焦慮≠不安全依戀,反倒是孩子情緒能力發展的標誌

寶寶看到陌生人都會退縮甚至嚇哭,不願意去接觸,是不是也是一種不安全的表現呢?事實上,陌生人焦慮也是孩子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正常現象。在6周至6-8個月期間,孩子逐漸開始區別出哪些人我是經常見的,哪些人我是從來沒見過的。對陌生未知的東西感到害怕是人類進化過程中刻在我們基因裏的東西,是具有生存保護意義的。

不同於快樂、悲傷這類情緒在嬰兒早期就已經開始出現,像害怕/恐懼這類情緒一直到大概6、7個月纔會形成。所以陌生人焦慮某種程度上也是寶寶情緒能力在發展的一個標誌!只是每個孩子對陌生人焦慮的表達水平是有差異的,這些與寶寶的先天氣質、過去與陌生人的經歷、當場時陌生人的行爲以及父母親的反應都是有密切聯繫的。

4、不哭不鬧≠安全依戀,千萬別在6個月前任孩子哭泣

小區裏有位老人經常誇自家那六七個月大的孫女特別乖,基本不哭不鬧,語氣裏滿是自豪感。後來才知道,他們家對孩子除了餵奶、換尿布、換衣服等必要的接觸外,幾乎從來不抱,說是怕抱慣了就會經常“作”。還聽說小區裏有些人聽到這位老人講後覺得甚有道理,回家也執行起來。

我聽到後倒吸一口涼氣:她家孩子是典型的不安全依戀啊!依戀說到底,是對主要照料者形成最基本信任。在嬰兒早期,如果寶寶知道我餓了、尿了、不舒服了,媽媽就會來幫我解決這些問題,滿足我的需求,媽媽是穩定依靠的,那麼就形成了對媽媽最基本的信任,從而才能對這個世界產生信任,才能更好地去探索這個世界並得以健康成長。然而小區裏這個孩子並沒有建立這種信任,她不舒服了、難受了或者說是僅僅想要看到媽媽,得到媽媽的擁抱,沒有語言能力,她只能用哭來表達,但是沒有用,漸漸地她就不再哭鬧了,因爲哭是沒有用的嘛,可是如果連最親近的媽媽都靠不住了,這世界還有什麼是可信的呢?

你理解的寶寶“安全感”可能錯了!這兩個因素纔是判斷的標準! 第3張

5、這兩個因素纔是判斷孩子安全感是否夠的關鍵,兩者缺一不可

總的來說,“會表達情緒”以及“容易安撫”的孩子我們認爲纔是真正的安全依戀型,兩者缺一不可。在孩子的發展過程中,會由於某個階段的發展特點出現一些特有的波動,也是很正常的。

在世界各國的對兒童依戀類型的研究中,普遍還是以安全型依戀爲主(基本在60%左右)。所以爸媽們也不必過分焦慮,只要能夠長期、穩定地照料孩子,對嬰兒的需求總體上能作出迅速而適當的反應,溫柔細心地對嬰兒發出的信號作出迴應和互動,孩子基本上都能建立比較好的安全感。有什麼問題,也不要一杆子都打給“安全感”。“安全感”表示:有些鍋,寶寶不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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