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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購玩具 該由誰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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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愛“玩”是天性,因爲,在這個世界上有太多的東西對他們來說是陌生的,他們需要去了解這個充滿着陌生事物的環境。孩子是在“玩耍”過程中認識世界的。而“玩具”起的是媒介作用。爲孩子提供“玩具”的目的就是爲他們提供探索世界、認識世界的有用工具。工具不在多,而在於用。孩子可以擁有許多“玩具”但如果孩子不會“玩”這些“玩具”,那麼有和沒有就沒什麼兩樣。

選購玩具 該由誰說了算

玩就是孩子的工作,玩具被喻爲“人生第一部教科書”。但是面對琳琅滿足的玩具產品,如何挑選,就能成了最大一個問題,孩子喜歡玩簡單,易玩的玩具,但父母考慮的是,買玩具不僅要好玩,更要對開發孩子的智力有幫助,矛盾就出現了。對面這個矛盾,究竟應該聽誰的好?

一、瞭解玩具的真實本質

專家們認爲,“玩具”只是成人的用語。因爲,成人首先把兒童的活動定義爲“玩”。於是,在玩耍過程中的用具自然就成了“玩具”。  其實,兒童,特別是嬰幼兒的活動,對於他們來說,遠比成人認爲的“玩”不知要重要多少。他們的活動就是他們爲了適應環境所從事的勞動。從這個意義上講,他們活動中的用具就不能再被看成是“玩具”了,而應該被看成是工具——用於認識世界、探索世界的工具。可以說,嬰幼兒的活動對他們來說關係到個體適應的問題。當然,嬰幼兒在使用這些工具時是充滿了情趣、伴隨着愉快的情緒體驗的。

由於“玩具”是孩子探索世界、認識世界的工具,顯然,孩子一出生就有這個需要。因此,從孩子出生時起就應該給她準備“玩具”。我們迴避“買”而用“準備”,因爲“玩具”不見得一定要“買”,也可以自己做,或“借用”。這裏的“借用”不是指借別人的玩具來用。而是把通常不被列入“玩具”類的物品“借用”作“玩具”。上面的例子就是很好的證明。

孩子愛“玩”是天性,因爲,在這個世界上有太多的東西對他們來說是陌生的,他們需要去了解這個充滿着陌生事物的環境。孩子是在“玩耍”過程中認識世界的。而“玩具”起的是媒介作用。孩子在擺弄“玩具”的過程中,逐漸掌握了不同事物的軟硬、大小、涼熱、顏色、方圓、光滑與粗糙等各種特性,並由此熟悉環境中各事物的性能、功用等屬性,從而達到認識世界和適應環境的目的。因此,就功用來說,凡是能在小孩子認識外界過程中起到媒介作用的東西都是“玩具”。

由於不同年齡的孩子對外界的認識程度不同,運動能力不同,能擺弄的物體也不同,他們對“玩具”的需要也必然不同。例如鍋、碗、瓢、盆對嬰幼兒來說是很不錯的“玩具”,但對稍大些的孩子來說就不會感興趣了。但又不能把玩具都劃分嚴格的年齡界限。因爲同一樣東西,在不同年齡的孩子可能會有不同的玩法。在現實生活中我們會看到這樣的例子:小嬰兒去“搶”哥哥姐姐的拼插玩具,全然不理會自己的撥啷鼓和布娃娃。而五、六歲的哥哥姐姐卻喜歡這些撥啷鼓和布娃娃,把它們組織到自己的“過家家”的遊戲之中。

“多多益善”在孩子的“玩具”問題上並不合適。爲孩子提供“玩具”的目的就是爲他們提供探索世界、認識世界的有用工具。工具不在多,而在於用。孩子可以擁有許多“玩具”但如果孩子不會“玩”這些“玩具”,那麼有和沒有就沒什麼兩樣。因此,玩具要少而精,這樣就可以調動孩子的想象力。如果一種“玩具”能被“玩”出許多新花樣,那麼,不僅充分發揮了“玩具”的作用,而且,還有利於孩子創造性的發展。當然,要保持孩子有爲數不多卻又能使之感興趣的玩具有時可能是困難的。有些父母可能會有這樣的經驗,孩子的玩具一大堆,但其中只有極少數是他們喜歡的。有些新買來的玩具只玩一兩天,甚至一兩個小時就不玩了。孩子只是玩個新鮮。喜歡探索新奇的事物是孩子的天性,我們沒有必要對孩子的這一特點發出非議,卻可以利用這一特點。那就是將孩子多餘的部分玩具收起來,不讓她看見。過一段時間再拿給她,這樣她又會感到新鮮。並且你還可以看到她又有了新的玩法。如果這些東西不曾被收起來過,也許她仍是視而不見呢。

領悟了這一道理,再爲孩子準備“玩具”就容易多了。鍋蓋瓶蓋、紙片紙盒、布條布塊、水果蔬菜、手電磁帶、杯子瓶子、飯碗飯勺、甚至糖果糕點等等,一切對孩子沒有危險的東西都能進入“玩具”的範疇。我們也不用再爲孩子的玩具發愁了。

二、孩子做主VS父母做主

1、孩子做主

張媚粗粗算了一筆賬,每個月在4歲兒子身上的玩具開銷大約有1000元。從數量上看,光是送人的玩具,用雙人牀單打包起來的就有四五包,現在家裏的壁櫥裏還儲藏着一大堆玩具;從價錢上看,張媚基本不考慮價格因素,最貴的玩具接近千元,但是買個放心,買個安全,也值得。

兒子每次最喜歡跟張媚一起上街,因爲得到玩具的概率會比較高。而張媚因爲自己小時候沒有特別多的玩具,總想在兒子身上補償一下,所以在給兒子買玩具時就特別“照顧”。用她自己的話來說就是“看到兒子羨慕別的小孩手裏拿玩具的那種眼神就特別不忍心”,這樣一來就很自然地讓兒子手裏添上了別的小朋友羨慕的玩具。兒子會根據自己的喜好來選擇玩具,這不,幾次街逛下來,火車狹已經集了十幾套了,灘在客廳地板上,場面也頗爲壯觀。

張媚自己也承認,玩具多了,兒子容易喜新厭舊,對玩具的忠誠度不高,也不太懂得珍惜。兒子有個缺點——容易分心,不知道是不是因爲玩具多導致的;但同時幼兒園老師反應兒子比其他小朋友“老介”,也不知道這是不是玩具帶來的。現在張媚已經在買玩具上比較節制了,在她看來,不買不見得是吝嗇,買也不一定是奢侈,兒子的選擇比較重要。

2、父母做主

也許是因爲幼師出身,王蕾在給女兒買玩具時,基本上是她說了算,買的也都是開發智力的玩具。她發現女兒對閱讀有興趣,就會有意識地引導女兒玩閱讀方面的玩具,比如讀書郎這樣的玩具;當她覺得應該鍛鍊一下女兒動作的協調力,就隨着她年齡的變化添置了不同大小的球,讓女兒拍;本來不準備爲女兒買GameBoy,後來發現其實遊戲機也可以鍛鍊腦力,就給女兒買下了。

王蕾購買玩具的原則是——有意義的就買,沒意義的不買。女兒小的時候可能會順着她的意,買點玩具哄哄,但是現在已經5歲了,就不再是有求必應了。雖然現在的孩子“足智多謀”,會軟硬兼施地使出各種手段讓大人滿足自己買玩具的要求,但是王蕾有自己的尺度和方法。所以女兒現在也很清楚,只要媽媽不答應,她再怎麼鬧、怎麼發嗲都是無濟於事的,想要新添一件玩具的可能無非以下幾種情況:過生日、過兒童節或者自己的表現特別好的時候。在挑選玩具時,王蕾會非常仔細地向售貨員詢問玩具的功能,並且親自體驗一下玩具的性能,她希望玩具能給孩子增長知識,寓教於樂。

三、幼教專家林茅:讓孩子成爲遊戲的主角

玩具是孩子的教科書,但是對於孩子來講,玩具是他們的朋友。通過玩具體現寓教於樂,以達到開發智力的目的,是適合孩子接受能力和興趣特點的一種形式。從廣義上看,可以說幾乎所有適合兒童的玩具都具有益智性,因爲不管什麼樣的玩具,兒童在擺弄、操作的過程中都不同程度地鍛鍊了智力發展所必需的認知能力、操作能力、手眼協調能力等。有些父母認爲孩子的玩具越多越好,因此買了許多玩具。每當遊戲一開始,總是攤一牀和一地。玩具太少,孩子當然會感到單調、乏味,但大量的各種各樣的玩具,會使孩子經常更換玩具,哪一件也玩不長。

選購玩具時應注意以下四個方面:

1、明確性。就是買之前要知道購買這件玩具的目的,要注意爲孩子選擇適合他們生理和心理特點的玩具,而不是越貴越高級越好。

2、不要衝着“益智”二字購買。一般所說的益智型的玩具是指在操作過程需要思維積極參與、需要解決問題或達到一定目標的玩具。這類玩形式生動活潑,能夠吸引兒童;需要動手操作;不同程度地需要判斷、思維、推理等頭腦活動的參與,如棋類玩具、積木、拼圖、策略型的電腦遊戲等。有的父母認爲難度越大的玩具越具有益智性,這其實是一種誤解。因爲如果玩具給孩子提出的是他無法解決的難題,這就使玩具失去了它本來的意義,使孩子感到索然無味了。

3、要注意玩具的安全。首先是心理上安全,比如這個玩具是不是健康的玩具,而不是帶有低級趣味的玩具。其次是玩具本身質量的安全。

4、玩具的使用。玩具買來後,父母自己要看一看,玩一玩。也可以和孩子探討一下,引導孩子,做他的夥伴,一起參與進去。其實在玩玩具時,孩子應該是主角,玩具是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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