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發燒了,寶媽該怎麼做?孩子發燒了,什麼情況下應該看醫生?如果出現有以下情況應立刻送孩子就醫:
不滿三個月的嬰兒:
體溫(肛溫)達到38°C,這類孩子無論看上去情況怎麼樣都應該馬上看醫生,注意不能在沒有醫生的指導下給孩子服用退燒藥。
三個月到三歲的嬰幼兒(以下任意一種情況):
體溫(肛溫)達38.9°C;
體溫(肛溫)達到38°C,並持續三天;
表現出病態,如哭鬧不安、無法攝入液體、食慾降低、睏倦無力、嗜睡等症狀
任何年齡的孩子(以下任意一種情況):
體溫(肛溫)達到40°C;
連續一週以上反覆發燒(即使每次只持續幾小時);
發燒同時伴有皮疹;
出現了熱驚厥(大約5%的半歲至6歲兒童在體溫迅速升高過程中會出現驚厥或癲癇,也就是熱驚厥。一般預後良好,不會對腦部造成傷害);
無精打采或煩躁、反覆嘔吐、有嚴重的頭痛或肚子痛,或有其他症狀造成孩子感覺非常不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