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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孩子單獨留車內,說了這麼多年還在發生

來源:育兒百科谷    閱讀: 2.07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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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溫致死”,當這樣的事情發生在孩子的身上,故事往往是相似的:本來一個熱愛孩子的細心父母某一天因爲日常生活的一點變化,變得忙碌、分心、煩躁或者困惑,然後……將孩子忘在車裏。你以爲就在中國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嗎?這樣的事情全美國一年會發生15-25次,貫穿春夏和早秋。但是一般多發生於夏

前些時候看到新聞講

本月10號貴州開陽縣城關鎮李某的丈夫和其吵架後怒拔車鑰匙把妻子李某和孩子鎖死在車裏後離去,幸好李某報警後獲救。對於自己的舉動,可能造成妻兒中暑甚至窒息的後果,陳某表示當時氣昏了頭,沒意識到,李某丈夫也只是受到一點批評教育而了事。所幸沒有照成悲劇。

另外的孩子就沒有這麼幸運了:

以下兩條新聞也是發生在本月,被各大媒體平臺報道孩子因高溫天,被鎖在車內活活悶死的新聞:

不要把孩子單獨留車內,說了這麼多年還在發生

這種事情發生的機率有多高?

搜索百度關鍵詞,輸入“小孩車內”時,彈出的都是:小孩車內窒息、小孩車內悶死、小孩車內死亡,隨便點開其中一條去年7月的稿子,第一句就是,類似事件至少發生了12起。

令人揪心的是

每年都會發生這種事故:

我梳理了一下發現,每年至少有20起這樣的悲劇發生,僅僅2015年7月1個月內全國就發生了8起相同的事故,

● 7月7日 上海一商場停車場,一名4個月大的孩子被父親留在車內長達4小時。最終在羣衆和警方合力下被安全抱出車廂。結果:被救

● 7月12日上午 山東沂水縣一名3歲女童被幼兒園園長遺忘在車內近10個小時,不幸身亡。結果:死亡

● 7月12日 浙江義烏一名開着寶馬車的母親不慎將近3歲的兒子鎖在車裏,被人發現救下。結果:被救

● 7月14日 山東德州夏津縣交警大隊城區中隊的民警在縣城中山街巡邏,發現一輛白色捷達轎車違章停車,打算貼罰單時發現裏面有一個三四歲的小男孩。男孩被救出時,背心已全溼透。結果:被救

● 7月19日 浙江寧波一父親帶孩子出去玩,將孩子遺忘在車上。快遞員發現情況報警,民警將女孩救出。結果:被救

● 7月22日 貴州一奶奶去購物將孫子鎖在車內,事後發現鑰匙忘車裏,竟步行一個半小時回家取備用鑰匙,導致孫子在車內被暴曬近2小時,全身汗溼哭到抽搐。結果:被救

● 7月23日 陝西富平5歲女童菲菲被爺爺奶奶留在車內睡覺,“想着天氣熱車內有空調”,等他們辦完事返回時,孫女已沒了意識。結果:熱射病搶救無效死亡

● 7月25日 哈市一位母親將18個月大的孩子獨自留在車內時,孩子不慎將自己反鎖在車裏,慌亂中孩子的脖子又被安全帶纏住。所幸緊急時刻,民警砸碎車窗將孩子救出。結果:被救

“高溫致死”,當這樣的事情發生在孩子的身上,故事往往是相似的:本來一個熱愛孩子的細心父母某一天因爲日常生活的一點變化,變得忙碌、分心、煩躁或者困惑,然後……將孩子忘在車裏。你以爲就在中國有這樣的情況發生嗎?這樣的事情全美國一年會發生15-25次,貫穿春夏和早秋。但是一般多發生於夏季。

2014年美國得州大學的科研人員在《傷害避免》雜誌上發表了一個研究,對停在室外的車內溫度進行了一年12個月的監測。

地點是得州的奧斯汀。時間是從2012年1月18日到年底的12月20日,每月選擇一個晴天做實驗。汽車是一臺白色的商旅車,灰色內飾,車窗沒有貼膜,車頭向東。車內溫度每5分鐘記錄一次。溫度計放在虛擬孩子頭部的後座距離車頂15釐米。結果令人驚訝。無論是哪個季節,車內溫度暴露在陽光下後,都會迅速上升到危險的高度。除開1月和12月,其餘月份車內溫度在1小時內上升至41度以上,而冬天的12月和1月車內溫度也達到32度以上。6月份車子在早上9點左右溫度就達到41度,到中午達到創紀錄的58度。即便是在室外只有20度的春天,車內溫度也能達到41度。

在高溫下,兒童體溫上升、體內水分散失的速度遠比成年人快,他們的呼吸系統和耐熱能力又不如成年人,因此很可能發生熱射病。

但是發生此類事件後有的父母自責不已,有的父母不已爲然,就像15年7月7日發生事故小孩的父親說自己“經常這樣”,執法部門也就“批評教育”了事。而如果國外的父母經常這樣的話,不僅會被剝奪撫養權,如果嚴重的造成死亡的話還會面臨捉坐牢的刑事處罰。

之前很火的一篇報道:美國一名粗心的爸爸把6個月大的女兒忘在悶熱的車裏,發現後竟然把已經熱昏的嬰兒放進冰箱降溫,最終導致嬰兒死亡,被警方指控謀殺。

我研究後發現我國幾年來,遺忘孩子的家長無一人被判刑,如果是發生在校車,作爲責任人的園長、接送老師、司機等,無一不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警方刑事拘留、並被法院判刑,幼兒園也會被要求停業整頓,而如果是因父母的疏忽大意被忘在私家車,即使造成孩子死亡,作爲監護人的父母卻無一例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現觀我國,事故孩子的家人爲何會逃避法律的追究?大多因爲傳統道德、情感、家庭宗法等因素,在中國,未成年人監護一直被當做“家事”,公權力一般不會過多介入。在普通人和執法部門看來,孩子發生了這樣的悲劇,最傷心的莫過於父母,他們已經遭受了巨大打擊和痛苦,儼然是受害一方。輿論和執法部門都不會去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按說我國的刑法是國家強制的,不會存在不告不理的情況。因此法律規定和實踐差別還是很大的。

所有年齡和種族的家長都會這樣。母親出現這樣悲劇的比例和父親一樣多。心不在焉型的人和細節控同樣都會這樣做。半文盲和高等教育也沒有區別。

那麼如何避免悲劇的發生?

1、避免將孩子忘在車內。上車後把錢包或者手提包放在車後座,這會增加去後排查看的機會。

2.將裝寶寶用品的媽咪包放在副駕駛的位置上,這樣可以提醒你還有個寶寶跟隨你一同出行。下車的時候一定要養成檢查確認的習慣。

3、儘量不貼顏色過暗的窗膜,因爲貼着比較淺的窗膜,被鎖在車裏的孩子還有被他人發現的可能。2015年7月14日的小孩就是被民警貼罰單的時候發現救下來的。

4、儘量不將年幼的孩子交給他人。2014年就發生了因爲將孩子交給他人去幼兒園,結果將孩子忘在了車裏,導致孩子窒息身亡。所以與其發生悲劇後後悔,不如親力親爲。

5、買個防走失器。這類產品的工作原理就是當防丟器和身上的手機之間超過一段距離就會報警。

6..路過時看見有孩子單獨在別人的車內,請立刻報警,不要心存僥倖;

7.跟孩子上的託兒所、幼兒園事前約好,如果哪天孩子沒有去上學,請老師給家長打電話。很多時候悲劇就是在家長自以爲已經將孩子送到了幼兒園,其實是忘在了後座時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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