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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4 7個月必做之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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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懷孕4-7個月期間正好孕中期,這段時間是孕媽媽最舒服的一段時期,因爲告別了早孕反應,同時身體負擔還算比較輕鬆,但這段時間也需做好各項保健工作,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懷孕4-7個月必做之事的時間安排表。

懷孕4-7個月必做之事安排表

懷孕4-7個月必做之事安排表

  第4個月

* 第2次產前檢查。勞動法准許你從懷孕第4周起,每月請假一次到醫院檢查。

* 如果你的情況比較特殊,比如高齡孕婦(年齡大於35歲)、有過習慣性流產等不良生育史、夫婦雙方之一爲遺傳病或染色體病患者、夫婦雙方之一有遺傳病家族史者、孕期接觸放射線、化學毒物或病毒感染者,或者孕期服用過致畸藥物者、孕期病毒篩查陽性等。

在你的同意下,可在孕8~11周進行孕早期絨毛,孕16~20周進行羊水穿刺檢查,以篩選胎兒的染色體。

* 閱讀一下勞動僱用合同,看看你有哪些權利,是否需要調換你的工作崗位或減少你的工作時間。

* 可能的話,參加分娩準備課程。最好同丈夫一起參加。

  第5個月

* 第3次產前檢查。在第22周時,做第2次B超,對開放性神經管畸形、內臟畸形、胸水、腹水進行篩查。

* 進行鈣、鐵、碘等微量元素的補充。

* 學習孕期保健操,爲自然分娩做好準備。

* 注意孕期體重的控制,避免巨大胎兒的出生。

  第6個月

* 第4次產前檢查。進行妊娠合併糖尿病篩查(孕24周以後),用50克葡萄糖加200毫升溫水沖服,5分鐘內喝下,1小時後檢測血糖。如大於140~190毫克/分升,爲篩查陽性,需行OGTT檢查,以確診是否患有妊娠期糖尿病;如大於190毫克/分升,則查一次空腹血糖,如大於105毫克/分升,也可診斷患有妊娠期糖尿病。

  第7個月

* 第5、6次產前檢查,如爲高齡孕婦、肥胖症、合併高血壓、糖尿病、腎炎,就需要進行妊高徵預測檢查。每2周進行1次檢查,像以前的每一次一樣,都要測量孕婦血壓、體重、宮高、腹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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