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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燒時打針和吃藥哪個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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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熱俗稱發燒。兒童發熱多數是由各種感染性疾病(最常見的是急性呼吸道感染)引起的一種症狀。發熱是人體對感染的一種反應。

由於一部分6個月~5歲的小兒可能引起熱驚厥(多數是良性驚厥,愈後好;如有原發性癲癇,則可能增加其癲癇發作次數),因此家長對發熱感到十分恐慌,只要孩子一發熱,不管白天黑夜,甚至孩子在熟睡中也要抱他去醫院打退燒針,請醫生迅速把體溫降下來。有一些打了退燒針後確實體溫暫時下降了,但不久又上升了,有的還出現副作用。

確實,肌肉注射退燒針有很多不盡如意的地方。由於目前用於兒童退熱的針劑主要是氨基比林及其衍化物,如:安痛定、安乃近等(含氨基比林成分),這類藥物副作用大,極易產生虛脫甚至休克;也可能出現過敏性皮疹(蕁麻疹、滲出性紅斑、剝脫性皮炎);更爲嚴重的可引起粒細胞減少、再生障礙性貧血。本世紀30年代,歐美應用氨基比林導致2000餘人死亡,是本世紀最大的藥害事件之一。故這類藥物已在22個國家受到禁止。80年代初我國已將氨基比林列爲淘汰品種,故兒童應禁止使用複方氨基比林。另外,此類藥物肌肉注射局部刺激較大;會引起臀部肌肉損傷產生臀肌萎縮或麻痹及感染等併發症;而且兒童對打針也非常恐懼而吵鬧不安。故世界衛生組織提倡口服解熱藥。

發熱是人體對感染的一種反應,近年來的研究表明,當出現略高於正常人體的體溫時(37。5℃-38。5℃),人體可表現出更好的抗感染防禦機能,所以對小兒發熱不加區別強行用物理方法或針劑藥物降溫是不利的。

什麼情況下給患兒解熱治療呢?世界衛生組織建議若患者肛門溫度39℃以上(腋下38。5℃)且有煩躁不安時,應及時給患兒解熱治療。以下情況即使不到39℃也應治療,如有肺炎、心力衰竭、心肌炎、先天性心臟病及5歲以下有發熱抽風史的孩子也應給予解熱藥。

解熱治療,首先應選擇非藥物治療,如多飲水,少穿些衣服或少蓋些被子,夏天應降低室溫至25℃左右,確保孩子處於涼爽但不寒冷的環境中。世界衛生組織研究證明在發熱時(38℃~41℃)用酒精或冷、溫水擦浴降溫是不科學的,這樣做違反了生理的發熱調節機制,不僅無效,且可能使患兒發生顫抖,加重肺炎和其他疾病,而且酒精擦浴還可發生酒精中毒(體溫超過41℃時如中暑、中毒性腦病等超高熱、非生理調節機制引起的,可用冷溫水擦浴等物理降溫,但酒精擦浴仍不宜應用)。

有效的解熱治療是口服解熱藥降溫。目前認爲最安全、有效且適合家庭常備的是對乙酰氨基酚(如泰諾林退熱系列),該藥有明顯的解熱鎮痛作用,對胃腸道沒有刺激,對血小板及凝血機制無影響,口服吸收迅速而安全,口服後30~60分鐘血中濃度達高峯,30分鐘產生退熱作用,退熱作用持續4小時,兒童劑量每次每公斤體重10~15mg,4~6小時一次,最多一天不超過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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