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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又從幼兒園拿回新“贓物” 單純打罵沒有用

來源:育兒百科谷    閱讀: 2.93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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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可能會有這樣的經歷:孩子常從幼兒園“拿”回新“贓物”,遇到孩子的這種“拿來主義”寶爸寶媽要採取什麼措施呢?

孩子又從幼兒園拿回新“贓物” 單純打罵沒有用

案例1:4歲兒子從幼兒園帶回了“新驚喜”

一次,我幫4歲的兒子清理玩具箱,意外發現多了24色蠟筆和超人奧特曼,於是找他問明原因。兒子天真、坦率地說:“這都是我從幼兒園拿的。”我追問:“你經過老師允許了嗎?”兒子搖搖腦袋說:“沒有,老師都不知道。”看來,兒子所謂的“拿”,其實是一種“偷”的行爲。我急了訓斥道:“你這孩子,小小年紀怎麼就開始偷東西了!”兒子委屈地問我:“媽媽爲什麼生氣?什麼叫偷東西?”聽到兒子的反應,我哭笑不得,原來在孩子的意識裏,根本還沒有“偷”的概念。當時我心想,兒子的這種行爲既然不存在惡意,叫他歸還就行。可沒多久,兒子又從幼兒園“拿”回了新“贓物”。看來,這種“拿來主義”問題並非如我想像的那麼簡單,其中蘊藏的深遠後果是我始料未及的。於是,針對糾正兒子“拿來主義”的行爲,我想實施一系列教育措施,幫他改正。

案例2:6歲兒子鬼鬼祟祟玩“偷”來的玩具

有一天,我看見6歲的兒子鬼鬼祟祟地在屋子裏玩玩具。後來,我發現那個玩具不是我們買給他的,是他從別的小朋友家裏“拿”的,兒子的這種行爲其實是“偷”,而且他知道“鬼鬼祟祟”揹着我們玩。我特別擔心!我想借這個機會好好教育一下他,否則後果肯定不堪設想!

宏觀解讀:

1、首先,父母要在孩子3歲前就教育他們不要隨便拿別人的東西。3歲後,這種習慣就要形成。

2、其次,瞭解孩子偷竊行爲的4種心理動機:

- 是滿足某種需求;

- 與他人發生衝突後,以偷竊對方的東西作爲報復手段,數次得利後就可以形成習慣;

- 爲發泄心中的不滿,疏散緊張情緒

- 對別人行爲的模仿;

3、最後,在教育孩子時,家長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給孩子過大壓力。比如,有些家長髮現孩子“偷拿”東西后,怒不可遏,一頓打罵,這是十分不可取的。

- 單純打罵會給孩子過多的刺激而無法理解您的教育意圖。孩子畢竟還小,適當的打罵要建立在講道理爲主的基礎上。

- 不要用“偷”字定義孩子的行爲,用“拿”也許更容易讓孩子接受。孩子也有自尊心,在教育孩子時,父母要充分尊重孩子,效果會事半功倍。

- 儘管孩子做錯了事,父母也要理解他,瞭解孩子“偷拿”東西的真正原因,合理滿足孩子對某種事物的渴望心理,這樣會更容易幫助我們防止類似事情再次發生。

微觀解讀:

1、合理滿足孩子基本物質需要

孩子“拿”的思想從何而來?因爲沒有,所以才“拿”,這就是孩子最簡單的邏輯。

對於孩子的基本物質需要,我們要予以合理滿足。比如,4歲兒子要蠟筆,很可能是幼兒園裏上圖畫課的基本要求,父母由於疏忽而忘記給孩子買,所以在兒子的“贓物”裏就出現了蠟筆。

可見,家長對孩子的需求要非常關注。每當孩子鬧着要買某樣東西時,先不要一口否決,而是要耐心地詢問購買理由,如果出於正當需要,一定要“慷慨解囊”。如果是不必要的購買需求,也要耐心說明,讓孩子明白不買的原因,而不是粗暴地忽略、漠視或訓斥來對待。

2、要適度限制孩子的物質慾望

人的物質慾望是沒有止境的,父母從小適當控制孩子的物質慾望。若對孩子百依百順,事後一旦他的要求得不到滿足,就很容易走向極端,造成不良後果。

案例2中,6歲孩子的“偷拿”行爲,很可能是出於這個原因。當孩子有了玩具A,又看到小朋友有玩具B或是玩具C時,他也會要求爸爸媽媽給他買,但家長的反應通常是直接回絕。因此,當孩子屢見自己心愛的玩具時,就會產生“據爲己有”的慾望,“順手牽羊”也就不足爲奇。

這種情況下,要讓孩子懂得愛惜自己已有的物品,物盡其用。如果孩子執意要買新玩具,家長則可以先問問孩子買完之後想怎麼玩,能不能妥善地將新玩具處理好。這些小難題能夠適當地控制孩子的慾望,鍛鍊孩子的剋制力。

3、培養孩子通過勞動獲得物質滿足的習慣

孩子對於“拿”僅僅是一種單純的物質渴望,然而當他在這種“拿”的習慣中慢慢成長後,懶惰的習氣便容易滋生。

生活中,我們可以有意識讓孩子學做簡單的家務,培養他們的勤勞的美德。無論孩子做得好不好,父母都要及時送上鼓勵,給予精神或物質上的獎賞。

孩子嚐到勞動後的快樂與滿足後,經常向家長“討活”做。這是一種良性循環,孩子會漸漸意識到,通過自己的勞動與努力來獲得“報酬”是快樂且光榮的。

4、明確應告訴孩子“偷竊”行爲是可恥的

二三歲的孩子“偷拿”東西,是因爲他們尚未意識到這是一種不正當的行爲,模仿的可能性更大。

但案例2中的6歲孩子,已經能夠明顯地意識到自己行爲的不恰當或錯誤,因此,會用“鬼鬼祟祟”的方式處理“偷拿”的玩具。這種迴避行爲恰恰體現了孩子道德意識初建時的模糊感及不確定性。

作爲父母,我們一定要幫助孩子建立明辨是非的能力,並在恰當的時候予以教育,開誠佈公地告訴孩子“偷竊”行爲會給彼此(別人和自己)帶去很多麻煩,我們不能隨便拿別人的東西。

編後語:孩子犯錯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家長把犯錯定性。只要家長用心、用愛在教育孩子,那麼“犯錯”就是孩子獲得更好教育、成爲更健全的人的良好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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