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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at?!兩個孩子從加拿大幼兒園走丟 政府嚴查多日:沒錯!

來源:育兒百科谷    閱讀: 1.4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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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港灣()洛迦綜合報道:兩個三四歲的孩子,在日託中心裏,在老師的眼皮子地下,跑商大馬路,跑丟了!政府大張旗鼓檢查、抽查,最終得出結論:沒錯!

原標題:What?!兩個孩子從加拿大幼兒園走丟 政府嚴查多日:沒錯!

溫哥華港灣()洛迦綜合報道:兩個三四歲的孩子,在日託中心裏,在老師的眼皮子地下,跑商大馬路,跑丟了!政府大張旗鼓檢查、抽查,最終得出結論:沒錯!

家長徹底怒了!

我花大價錢吧孩子送到日託中心,我是讓你們照顧好、教育好孩子,沒讓你們把孩子搞丟,更沒讓你們把孩子搞到車來車往的大馬路上。

What?!兩個孩子從加拿大幼兒園走丟 政府嚴查多日:沒錯!

據本地英文媒體CTV報道,這起事件發生於11月16日下午4點左右,地點是阿爾伯塔省省會埃德蒙頓附近Sherwood Park社區的BrightPath日託中心。

當時,日託中心的一位老師,領着一羣孩子從室外的童遊樂場返回室內,一名小女孩和一名小男孩,當着老師的面脫離了隊伍,兩個人一前一後跑上大路,當時已經臨近下班高峯,車流正在愈發密集。

讓人驚詫的是,帶隊的老師並沒有去追這兩個孩子,理由是“不能丟下其他孩子不管”,而且覺得自己“不可能跑那麼快,追不上他們倆。”

直到這位老師帶着孩子返回日託中心後,才向領導作了彙報,主管老師知道後非常緊張,立刻動身尋找。直到8分鐘後,纔在相鄰街道的一戶民宅的後院裏找到了兩個孩子。

當時,這兩個小調皮竟然在別人的院子裏做起了遊戲,還把自己反鎖在了工具房裏,見到老師還呵呵地笑。

What?!兩個孩子從加拿大幼兒園走丟 政府嚴查多日:沒錯! 第2張

不過,把自己反鎖在工具房裏,也總比在大街上亂跑要強,馬路車來車往的,兩個三四歲的孩子要是被撞到,那後果可是不堪設想!

兩名孩子被安全找到後,日託中心彙報了這一事件。

顯然,孩子走丟對於家長來說,是完全不可接受的重大安全事件,哪怕孩子已經平安歸來,其中這位走失女童的家長反映更爲激烈,當即向學校表達了自己的不滿和憤怒。

八天後,阿省一名視察員對該中心進行了突查,以確定該中心是否有過錯。但經過檢查,視察員沒有發現該日託中心存在安全問題,員工也沒有不遵守規定的行爲。

在日託中心的兩名老師向視察員回憶了事件全過程後,視察員判定,在兒童走丟後,日託中心採取的行動迅速且恰當,所以“沒有過錯”。

這個處理結果讓走失兒童的家長更加憤怒了,母親Lisa Last表示,她對當局的結果和日託中心的表態都不滿意,“孩子走丟是天大的事情,家長希望政府介入,是希望能得到一個妥善的解決,可是他們只是敷衍一下。你們說以後會改進,誰來保證他們會真的改?再出事,孩子找不回來,責任誰來承擔?”

目前,這名母親已經把自己的女兒從這家日託中心退學,並繼續向有關部門追討說法,她覺得這裏“太危險了”!

另一方面,儘管BrightPath日託中心被判定沒有責任,但是仍然被省府要求該增加安全措施,這包括將孩子從戶外領到室內的時候,要安排兩名員工看護,同時在課上和孩子們多談論“和大人在一起的重要性”。

這兩條要求,BrightPath日託中心表示一定會照做,並已向家長髮了公開信,稱對該事件“真誠感到遺憾”,並誓言加強安全措施。

What?!兩個孩子從加拿大幼兒園走丟 政府嚴查多日:沒錯! 第3張

“我爲兒子打了四年官司”

在加拿大,幼兒園(日託中心)幾乎已經成爲衆矢之的,孩子受傷乃至死亡的事件時有發生,此前就有一個華人家長專門撰文,講述自己爲兒子追討說法,一場官司打了四年的艱苦經歷。

事情發生在2006年的多倫多,母親莉莉(化名)當時剛剛榮升爲二胎媽媽,不得已只得將兩歲多兒子送去日託中心,因爲孩子一句英文不會講,所以還特別拜託了老師,老師也是滿口答應,讓家長儘管放心。

結果還不到一個月,就出大事了。

那天他的先生去接孩子,看孩子一直在操場上哭,沒有一個老師在旁邊安慰,甚至沒有一個人朝孩子的方向看一眼,爸爸抱孩子的時候,發現孩子的手臂已經紅腫得老高,再詢問老師才知道,是早晨在操場做運動時摔了一下,然後就一直哭到現在。

老師以不懂中文爲由,表示自己不知道孩子說的是什麼,所以也沒有送醫院,也沒報告家長。就這樣,孩子在學校哭了整整一天,一直哭到爸爸來接!

送到兒童醫院急診,當即確診——手臂骨折!

直到此時,日託中心還百般抵賴,簡稱自己不怕打官司,自己沒錯!甚至孩子整個治療期間,連個安慰電話,都沒給家長打過。

莉莉和先生都憤怒了,給所有相關部門寫信投訴,但所有部門除了表達同情外,也苦於沒有執法權而無可奈何。

最終,一位華人女律師挺身而出,表示願幫助莉莉一家打官司,律師費可以在勝訴後從賠償中支付。誰知這官司一打就是四年,日託中心還是非常強硬,拒絕認錯,拒絕提供證據,拒絕接受合解!

莉莉表示,自己一家並不是要通過兒子的傷痛來賺錢,就是想讓幼兒園明白:他們做錯了,而且錯了以後不認錯不道歉就要以另一種方式付出代價。

最後,我們都放棄了除孩子本人索賠之外的所有附加索賠。而且當法院判出索賠數額時,我們立即接受,沒有駁回,沒有上訴,官司結束得乾淨利落。

法院一共判幼兒園賠償1萬2千加幣。扣除4千塊律師費,剩下的8千加幣由加拿大兒童法院代爲管理兒子名下的這筆錢。等孩子18歲後,這筆錢將會連本代利從兒童法律基金轉到孩子的手裏。家長不允許使用這筆錢,因爲這筆錢是“賠償孩子所受到的傷害”, 就象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一樣,天下的媽媽也不會讓他們的孩子白白受到傷害。

莉莉說,她很慶幸,自己做到了!也希望其他收到不公正待遇的孩子和媽媽們,都能勇敢地站出來,對所有不負責的老師和日託中心“Say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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