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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罰有學問,孩子可以打但不能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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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法

有了規矩,有了執法者和受罰者,還需要一個執法的工具。違規的後果有很多種,其中引起議論最多的是體罰。前面我提過,古今中外都有支持體罰的理論,但是,近代的心理學家和很多的研究報道都指出,體罰會造成孩子心理的創傷,是永遠不可磨滅的傷害。這些理論彼此矛盾,卻又各有道理。我們究竟應該聽誰的?

我相信近代心理學家的理論和研究,大多是針對以粗暴的言語和行爲來強制孩子的體罰。這不是管教,而是不成熟的父母把自己的挫敗感發泄在弱小、無力反擊的孩子身上。作爲成熟的父母,應該能夠有理性地使用家法,執行體罰的管教。如果沒有足夠的自制力和成熟度,父母的體罰就會變成虐待兒童,應該接受法律的制裁。

有的父母會說,那我乾脆就不打也不管。這就是我們前面提到的放任孩子不管教,也必定要接受不管教的後果。因此爲人父母,只有努力學習,不斷地成長,勇於管教,才能建立與子女之間美好的關係。 那麼講到體罰,我們在家法的選擇和使用上,有哪些要注意的?

體罰有學問,孩子可以打但不能罵

(1)體罰的四個注意事項

① 必須有一個指定的家法。不要隨便手舉起來,就打孩子。 特別是孩子的臉,絕對不能打。一個人的臉是他的自尊所在,打臉是對一個人最大的侮辱。我真希望電視劇停止播放打耳光的鏡頭,這些鏡頭支持打耳光的行爲,讓人們對這種錯誤的行爲麻痹大意。有的孩子被父母摑一個耳光打聾了。用手來當“家法”管教子女的缺點就是它太方便了,舉起手就來,往往是性情衝動的父母發泄的舉動。因此要避免在衝動的時候做錯事,最好不要用你的手作爲家法。如果你有動手打孩子的習慣,請一定改過。

體罰有學問,孩子可以打但不能罵 第2張

黃家家法用具

作爲家法的用具,可以是尺子或是小木板,最好是有點彈性的。我家孩子小的時候,我們使用的是百安居裝修超市裏用來攪拌油漆的攪拌板。皮帶、拖鞋都不適合作爲家法。隨手拿起的物品都是容易鼓勵家長髮泄情緒的工具,一定要避免使用。家法應該放在固定的位置,使用的時候應該是很謹慎的。

② 執行的場合必須安全,並對孩子保持尊重,絕對不可以在衆人面前體罰,那是羞辱不是管教。在我們家裏通常是在孩子的房間裏執行。

③ 10歲以上的孩子不適合用體罰的方式管教。這個時候的孩子理性思維越發成熟,身體也開始發育成熟,打屁股的體罰方式已經不適用了,要開始以邏輯的後果管教孩子。

④ 只能打在屁股上特定的位置。體罰是一件很嚴肅的事,絕對不可以輕易打孩子。如果一定要打,打的時候,一定要注意打在哪裏。請看看下面這張圖:

體罰有學問,孩子可以打但不能罵 第3張

第一,絕對不可以打在臀部的盡頭,以免傷害腎臟和尾椎骨,並且要注意不能打到孩子的生殖器(尤其是男孩)。第二,只能打在深色的部位。第三,低於臀部以下的皮膚容易受傷,也應避免。

力度要讓孩子感覺到疼,皮疼不傷骨。如果執行家法是在理性冷靜的心態下進行的,力度可以掌握得很好。如果不確定,先打打自己,感受一下。如果不疼不痛,還不如不要打。因此不是每一個家庭都適合用體罰管教的。明白了體罰管教的原則之後, 是不是真正要動手打孩子的機會就少多了?父母在怒氣中不能打,孩子在怒氣中也不能打,沒有家法不能打,打的時候還要控制力度和打的部位,打孩子有太多的學問。因此我們更明白這樣的管教傳遞的是愛,不是暴力。沒有勇氣打,或是沒有自制力的父母都無法有效地使用這種最有效的管教方法。讓我們 彼此鼓勵,要勇於管教,要自我約束。
(2)執行體罰的四個原則:不冷不熱
第一,不隨便動手。 第二,冷酷無情,冷言冷語的時候,不可以打。 第三,不 邊罵邊打。 第四,熱血沸騰,情緒激動時,不可以打。

當父母和子女都冷靜、心平氣和的時候,纔可以打。

事後的安慰與接納

在孩子接受管教之後,很重要的一點是在事後要安慰孩子,讓孩子知道做錯事有後果,但是爸爸媽媽的愛並沒有因此而減少。大多數的孩子在安靜下來之後,會需要父母的擁抱來表示接納,來告訴孩子爸爸媽媽仍然愛他。

一般孩子接受後果之後,都會哭得很傷心。有的孩子需要好好地哭一場,他不要有別人在場,這時要給他時間空間,讓他疏解心中不舒服的感覺。有的孩子需要爸爸媽媽的擁抱,讓他在懷裏好好地哭一頓,把心裏的委屈都哭出來。每個孩子的需求都不一樣。我們要認識自己孩子的需要,這也算“因材施教”。

這裏最重要的是爸爸媽媽要有堅強的大愛,不要被寶貝的哭聲給擊垮了,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緒,用一顆憐憫的心看那不懂事的孩子,擴大自己愛的容量。

是非分明的父母,要把犯錯的行爲跟孩子的人格分開,不要說“你做錯事了,是個壞孩子,媽媽不愛壞孩子”。因爲一個好人也會犯錯,犯錯是很普遍的事情。重要的是知過能改,善莫大焉。父母應該明確地指出孩子犯了什麼錯誤,例如撒謊,貪心, 搶東西,沒有禮貌,沒有耐心,等等。同時告訴孩子應該如何改正。讓孩子知道爸爸媽媽打他的屁股,不是不愛他,而是因爲規矩定好了,犯錯就要勇於承擔,以後不要再犯同樣的錯,爸爸媽媽還是很愛他的。

明白了打孩子的原則。我們就知道這是教導孩子的一種方法。只要按照規矩執行得法,

“打”(spanking)可以是一種很 有效的教導方法。

責罵
最後我要指出一點,管教時最重要的一個原則是孩子可以打,但是絕對不可以罵。這句話可能跟許多人管教的理念恰恰相反。在此解釋一下我的理由。首先,我們來分析一下“責罵”的 定義是什麼?在什麼情況下會罵人?責罵是一種教導的方法嗎? 定義:“罵”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的基本解釋,用粗野或惡意的話侮辱人。英語的定義是用苛刻和生氣的方式表達不滿, 或是嚴峻和憤怒地訓斥或批評。什麼情況下會罵人:失控的時候,生氣的時候,發怒的時 候,着急的時候。罵人通常是不理性的情緒主導行爲。

責罵的影響是什麼?如果罵人無法達到教導的目的,那麼罵 人的效應是什麼?

(1)迫使孩子成爲陽奉陰違的人。常常被罵的人因爲害怕再次捱罵,因此表面上服從,但是一有機會就會我行我素。無形間在溝通的橋樑上建立起了一道牆。

(2)效果不佳,孩子反而不理不睬,我行我素。被罵的人有可能把責罵的話語當作耳邊風,嘮叨的話語聽多了,就不當一回事,不理不睬繼續我行我素。

(3)培養出懦弱沒有自信的孩子。罵人的時候情緒高漲很容易偏頗,只看到一個角度。家長盛氣凌人的氣焰迫使孩子不敢說實話,因此變得懦弱。

(4)消積,不在乎,做事沒有熱情。責罵的習慣使孩子變得麻木不仁。常常被罵的孩子,對於一些耳熟能詳的道理,已經聽多了,久而久之左耳進右耳出,他們對於被責罵的事早已經不在乎了。因此變得消極,做事情沒有熱情。

(5)看不到效果,造成更多焦慮。罵人的結果只會使自己更難過,越罵越生氣,反而助長負面的情緒。特別是在罵過之後還是看不見成效的時候,責罵別人的人反而變得情緒低落。

(6)學會罵人反駁的習慣,不會正面表達。長期在父母的薰陶下,孩子也學會用責罵的口氣面對挫折和困難,缺乏正確表達情緒的能力。
可以打,不可以罵 —— “明知故犯”的解決方案

明白過錯,必須好好跟孩子說。

知道解決方案,必須慢慢跟孩子分析。

故事是最好的教導方式。

犯錯的孩子,需要引導不是責罵。

總結

在“不冷不熱”的原則下,當孩子也平靜下來的時候,可以打孩子,但是絕對不可以罵孩子。罵人永遠是不對的。 每一句罵人的話,都是無形的鞭傷,赤裸裸地打在孩子的心上, 那血跡斑斑的傷口,成爲一層層的繭,直到麻痹爲止。 開車需要駕照,我覺得家長也應該接受教育獲得執照纔可以打孩子。如果每個家長都要上課學習如何管教孩子,我們的社 會上就會少些心靈受傷的孩子,同時培養出心理更加健康的下一 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