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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前你應掌握的遺傳優生知識

來源:育兒百科谷    閱讀: 1.5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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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遺傳和優生比較複雜,爲了有效的實現優生,避開一些不好的遺傳基因,未準爸媽們在懷孕前一定要先了解這方面的知識,下面就一起來看看相關詳細內容。

  優生優育五項注意:

(1)禁止近親結婚,降低遺傳性疾病的發生率。進行婚前檢查,對婚後的計劃生育予以重視,以免造成婚後的不幸或影響下一代的健康,這是優生的前提。

(2)懷孕後要注意預防各種流行性和感染性疾病,特別要防止流行性感冒、風疹、腮腺炎、肝炎等各種病毒性疾病。避免接觸X線,禁止接觸放射性物質,合理用藥,儘量減少藥物對母體,特別是胎兒的副作用。

(3)按時進行孕期檢查,如家族中有遺傳病史,應進行遺傳諮詢,做產前優生檢查,限制先天性異常嬰兒的出生,如發現胎兒異常應及時終止妊娠。

(4)注意孕期衛生,加強孕期保健,增加營養,避免偏食,以供給胎兒生長所需要的營養,爲胎兒的生長髮育和出生後的健康生長提供良好的條件。

孕前你應掌握的遺傳優生知識

孕前你應掌握的遺傳優生知識

(5)注意鍛鍊,使自己的生活方式有規律,並保持樂觀情緒,同時少喝含咖啡因的飲料,少喝酒,禁吸菸,並重視胎教。

  哪些情況需作優生遺傳諮詢:

◎ 以往有習慣性流產、死胎、死產等不良生育史。

◎ 本人或近親中有遺傳病的或與患遺傳病的病人結婚者。

◎ 生過畸形兒或癡呆兒。

◎ 本人及子女患有先天性疾病的,應詢問是否患的是遺傳病。

◎ 婦女懷孕後,患過病毒性疾病,服過可能對胎兒有影響的藥物。

在上述情況下,仍渴望孕育健康胎兒的夫婦,應與醫生作詳細探討,並於懷孕15--18周(約4個月)時施行羊膜穿刺術,確定胎兒會不會發生遺傳疾病。一旦查出胎兒有先天性遺傳病,出生後無法存活或矯治者,應立即施行人工流產,中止妊娠。

不宜生育的情況

在男女雙方的近親中都患有同一類遺傳性疾病,如先天性聾啞、全身性白化病、精神分裂症、克汀病等,男女雙方雖可以結婚,但不能生育,如懷孕將不能保障生下一個健康的孩子。

暫緩生育的情況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暫緩生育:

◎ 女方有心、肝、腎、肺等慢性病,尤其在這些器官的功能不正常時不宜受孕。

◎ 一方患有急性傳染病時不宜受孕。患有急性病毒性感染,如流感、風疹、傳染性肝炎、病毒性腦炎等,易造成胎兒畸形。因此,在治癒後方可受孕。

◎ 梅毒、淋病等性病未治癒時,應暫緩懷孕,積極到正規醫院進行治療,待性病治癒後再考慮懷孕。 4、女方長期服用某種藥物時不宜受孕。受孕前找婦產科醫生諮詢,確認所服藥物對胚胎無害才能受孕,或者停藥一段時間後再懷孕。

  高齡產婦要小心

  30歲以上纔開始生產的女性稱爲高齡產婦。

  高齡產婦時常有以下幾種不利情況出現:

◎ 死產率高

◎ 夭折率高--嬰兒出生未一星期而夭折的稱爲早期夭折。

◎ 早產率高

◎ 先天性異常的發生率高

根據母子衛生實態調查報告,20餘歲和30歲孕婦所產嬰兒先天性異常(兔脣、口蓋裂、先天性心臟畸形、蒙古症等)的發生率平均爲2.0%,而40餘歲則爲7.0%。同時,根據身體殘障者時態調查報告,殘障兒93800人的生母,平均生產年齡爲29.1歲,而一般嬰兒的母親平均生產年齡爲27.6歲。

  基於以上原因,高齡產婦必須加強圍產期保健。

  心臟病患者

患有心臟病的孕婦最大的危險性在於心力衰竭,此時心臟無法正常地工作,對母體及胎兒會造成傷害。育齡婦女無論患有哪一種心臟病,在決定懷孕或者已發現懷孕,都應立即到醫院找產科醫生和內科醫生進行檢查,以確定心臟功能情況,分析是否能夠經受妊娠和分娩所增加的負擔。

如病情不允許,則堅決不能懷孕,如已經懷孕,應做人工流產術;如病情許可,則可繼續懷孕,但應注意心力衰竭的發生,定期找醫生檢查和治療。患有心臟病的女性千萬不能因爲求子心切,不顧自己的心臟情況,不去醫院檢查,不聽從醫生勸阻,自作主張懷孕,而且不到醫院分娩,以致造成嚴重後果。

  心臟病孕婦尤應注意之處:

◎ 懷孕期間應有充分的休息:每天至少有10個小時的休息時間,中午最少也要休息半個小時以上。心臟功能欠佳者,一般日常工作後會引起不適時,應酌量延長休息時間。

◎ 要避免或及時治療貧血:因心臟病孕婦有了貧血,更會加重心臟的負擔,造成惡性循環,易發生心力衰竭,故必須治療貧血。

◎ 防止感染:任何感染,包括牙齦化膿、上呼吸道感染,都應儘早治療,以減少細菌性心內膜炎。

◎ 小心使用洋地黃製劑:一般不使用,除非是孕婦發生了充血性心力衰竭,尤其有心房顫動時。

◎ 小心使用抗凝劑:孕婦曾做過人工瓣膜移植手術者,須使用抗凝劑時,要多加註意。

◎ 必須做瓣膜切開術時:最好在未懷孕前做,若懷孕後,則應先行中止懷孕,再動手術爲佳。

  糖尿病患者

糖尿病是百病齊發的病症,它最要命之處,就是併發症多。有糖尿病而妊娠的人,不但本身的病情會漸漸的惡化,並且會產生許多異常現象

◎ 羊水過多症。隨着妊娠月數的增加,這種病的罹患率愈高,大約爲10%(沒有糖尿病的妊娠在1%以下)。

◎ 末期妊娠中毒症。佔有30%--50%的高比率(沒有糖尿病的妊娠發生率是10%--15%)。

◎ 早產兒的夭折。早產兒的死亡率較健康的孕婦夭折率有數倍之高。

◎ 嬰兒體重過大。嬰兒出生時體重在4000克以上的都是體重過大。健康的孕婦產下過重嬰兒的機率在5%以下,但是有糖尿病的孕婦,就高達20%--25%。

◎ 孕婦精神緊張。由於要面對懷孕的種種生理變化,又要與各種各樣的病症對抗,造成孕婦精神緊張,嚴重的甚至有精神分裂現象。

◎ 先天性畸形。健康的孕婦,生畸形兒的大約佔1%,而糖尿病的孕婦則佔6%左右。

所以所有患有糖尿病的女性如果懷孕的話,必須接受內科和婦產科醫生精密的檢查,制定治療的方針。如果檢查的結果,必須施行人工流產的話,最好遵從醫生的意見。

經婦產科醫生確定可以懷孕的糖尿病患者,要從懷孕開始做好嚴格的飲食、藥物控制和嚴密的檢查與生產計劃。

糖尿病孕婦最好能在懷孕35周(或更早)入院,做胎兒健康檢查,以決定胎兒是否處境危險及是否需要立刻生產。糖尿病孕婦的胎兒以出生可以不必保溫又能存活的36周生產最爲合適,以減少不必要的死產。

作爲糖尿病的育齡女性,在準備懷孕時,還有一點是不可忽略的:由於糖尿病是遺傳性疾病,所育孩子也有較大可能罹患糖尿病。

色盲,血友病

色盲、血友病等伴性遺傳病患者,在懷孕後應作胎兒性別鑑定,選擇生育女孩,通過控制胎兒性別,避免遺傳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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