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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女性懷孕、生育、哺乳期怎麼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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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用人單位在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期不得降低其工資,如果女職工在懷孕、生育、哺乳期內,且現崗位對身體有危害的,用人單位應該和女職工協商爲其調崗,但是不得以此爲由降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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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用人單位在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期不得降低其工資,如果女職工在懷孕、生育、哺乳期內,且現崗位對身體有危害的,用人單位應該和女職工協商爲其調崗,但是不得以此爲由降薪。

依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期滿,女職工在懷孕、生育、哺乳期內的,勞動合同應該自動續延至相應的情形終止,所以在此期間,公司如果以該女職工的勞動合同期滿爲由終止勞動合同的,是違反法律的,勞動合同的期限必須延續到懷孕、生育、哺乳期結束之後。

職場女性懷孕、生育、哺乳期怎麼維權

提醒大家,即便是該女職工尚處於試用期中,公司也不得因其懷孕而解僱該職工的。

依據《勞動合同法》: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期內,用人單位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爲違法了法律強制性規定。

但如果該女職工在懷孕、生育、哺乳期內因其他原因,違反勞動紀律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在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期間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其工資,也包括其他相應的員工福利,不能因爲女職工處於懷孕、生育、哺乳期爲由拒絕提供員工福利。

生育津貼低於女職工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一般由企業補足,而產假工資則以女職工生育時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爲標準。

假如大家遇到相應工資標準計算問題的,可以諮詢法務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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