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上海戶籍,女方非滬戶籍
辦理時需要帶好以下材料:
(1)夫妻雙方的居民身份證;
(2)結婚證;
(3)女方的《婚育證明》和男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材料;
(4)居住證明。
女方持本人身份證件、居住證明到本市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申領《上海市流動人口生育聯繫卡》,憑《生育聯繫卡》到醫院進行產前檢查和分娩。如果夫妻是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可以選擇在上海現居住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辦理一孩生育服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