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有什麼不同?大家都知道每年3月份的時候,就會召開全國政協會議和全國人大會議,這個兩個會議雖然是同期進行的,但是在性質、法律地位、產生方式、職能作用方面是不同的。
兩會有什麼不同
兩會是什麼:兩會是對自1959年以來歷年召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的統稱。由於兩場會議會期基本重合,而且對於國家運作的重要程度都非常的高,故簡稱做“兩會”。從省級地方到中央,各地的政協及人大的全體會議的會期全部基本重合,所以兩會的名稱可以同時適用於全國及各省(市、自治區)。
全國政協和全國人大的區別:
1、性質不同
2、法律地位不同
3、職能和作用不同
4、活動依據和法律效力不同
5、產生方式和結果不同
6、工作形式和內容不同
兩會之間的聯繫:
人代會與政協會“兩會”同時召開是固定的慣例,一是節約時間節約成本,二是雖然“兩會”的功能、形式和參加人員有別,但所關注的許多問題往往有很大的共同性,同一類問題從政協會議的議論、建議和協商到人大會議的討論都是重疊的。一般而,,政協會議比人大會議要早1-2天舉行,這主要是爲了保證政協履行其職能。根據政協章程,全國政協會議開幕當天要聽取全國政協主席代表政協常委會所作的工作報告,次日則預留給政協委員們做分組討論之用。
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議程
根據2016年12月25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的決定,建議會議的議程是:
建議會議的議程是:聽取和審議政府工作報告;
審查和批准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准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審查和批准201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與201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17年中央預算;
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草案)》的議案;
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於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草案)》的議案;
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草案)》的議案;
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提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選舉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辦法(草案)》的議案;
聽取和審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聽取和審議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議程
根據2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的決定,全國政協十二屆五次會議於3月3日在京召開。建議會議的主要議程包括:
聽取和審議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和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以來提案工作情況的報告等;列席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聽取並討論政府工作報告及其他有關報告,討論民法總則草案。
除了上述重要議程,每年兩會期間都將召開多場記者會,由各部委負責人回答公衆關心的熱點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