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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上,我們孩子的權利告知,還不如一個嫌疑犯

來源:育兒百科谷    閱讀: 1.3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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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孩子的同時也需要自我反思,如果不給孩子自由,就意味着給孩子更多的苦難去承受。在教育上,我們孩子的權利告知,還不如一個嫌疑犯!

如果不給孩子自由,就意味着給孩子更多的苦難去承受。

在影視作品裏,我們常常會看到當警察拘捕嫌疑犯的時候,會告知他們應有的權利:

你有權保持沉默,否則你所說的一切,都能夠、而且將會在法庭上作爲指控你的不利證據;審問之前,你有權與律師談話,得到律師的幫助和建議;你受審問時你有權讓律師在場……

但是,我們讓孩子接受教育的時候,卻沒有明確地告訴給孩子他們應該有的權利:

你可以按自己的興趣發展,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你有權學習你感興趣的知識,你有權按照自己的方式學習,你有權拒絕灌輸式的教學;你有權抗議在教育中的羞辱、體罰的行爲,你可以質疑所有你不理解的東西,你可以拒絕不公平的競爭……

可笑吧,可悲吧!我們的孩子,在教育上的權利告知,真的還不如一個嫌疑犯呢!

於是,我驚異地發現,在教育裏,有一個東西被顛倒了:

我們從來都只講孩子的責任,而沒有告知他們的權利。孩子們應該知道的東西,應該享有的權利,我們一句話、一個字都沒有告訴他們呢!

他們一踏入學校,就有一整套的課程在等着他們;有各科的老師在等着他們;有每個學期的教學進度在等着他們;有作業測驗評測考試在等着他們……而他們,對其中任何的一項,都沒有保持沉默、協商、反對,以及申訴自己理由的權利!

爲什麼我的腦海裏會突然想到,孩子進學校和嫌疑犯進監獄相類比這樣的場景?那是因爲我經常看到不願意去上學的孩子,把孩子送進學校如警察送犯人進監獄的家長,監管孩子課間如監獄放風的學校。

更不用說,現在又到了考試季節,老師、家長、孩子,早起晚睡,寫作業練習題,測驗改錯補習……把臨近聖誕和春節的氣氛,弄得緊張兮兮的。

雖然早已經離開了校園,但是我如果做噩夢的話,十之八九就是關於考試的。

有時候是臨近交卷突然發現還有一道大題漏做了;有時候是明明記得要考物理到了考場結果是數學;有時候是已經在驗算紙上寫出了答案但就是寫不到試卷上;有時候是發現考了很好的成績卻被宣佈要重考……

每每從噩夢中驚醒,我就一身冷汗地想,爲什麼我們的孩子就沒有選擇自己想學的科目的自由呢?爲什麼在學習某種學科的時候不可以按照自己進度來學習呢?

在教育上,我們孩子的權利告知,還不如一個嫌疑犯

這,真的有那麼難嗎?其實,這早已是教育的共識,孩子基本的權利。而且,也並不難做到。

第一,每個孩子都有受教育的權利,每個孩子也應該有按自己特性發展的權利!

受教育的權利,已經被社會所公認的最基本的權利之一。

但是,按照自己特性發展的權利,在教育制度上,至少在我們的教育制度上,基本是沒有的。

其實啊,我們從學校畢業之後,尤其是畢業十年、二十年之後,就會發現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活法,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追求。在學校裏基礎知識的學習,尤其是中小學階段,實在沒必要去用考試成績來衡量孩子們的優秀與否。

到了高考,更不能僅僅用考試基礎知識的掌握情況,來決定孩子們未來繼續進入高一級學校繼續上學的命運。

很多人說,統一的考卷來考評是最公平的,而我恰恰認爲是不公平的。

道理其實很簡單,一個人真正的成才,一定是“興趣+知識”的結果。所以,大學的錄取,也應該是“考試成績+個人特長”來衡量的。這真的不難,西方大多數的大學,都是這樣來錄取學生的。

“六成SAT滿分學生被哈佛大學拒絕錄取”,在美國早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情。可是,中國學生和家長卻覺得不可思議,甚至有華裔學生考了滿分被拒後去學校抗議示威的。

人家根本不是按照分數錄取的,所以也沒有什麼高考狀元。開個玩笑地說,你要是早一點顯示出組織遊行示威的社會活動能力,說不定哈佛早就把你錄取了呢!

現在中國教育所謂的公平,就是把林語堂這種真正的人才給淘汰下去的“簡單的公平”,而不是尊重每個人生而不同的“真正的公平”。

爲什麼我們在很多領域內出不了引領世界領先潮流的人才?很大的一個原因,就是他們在一層層所謂的公平的選拔中,被一次次地淘汰了,能夠保留到後來的,已經是很小的基數了。

我們教育的目的,不應該是隻培養一些優秀的學生,幾個傑出的人才;而是應該儘量幫助每一個人找到自己的價值。

我認爲,這才應該是教育的初衷,也應該是教育的本質。

第二,每個孩子有自己的成長規律,也應該有按照自己的理解程度去學習的權利!

我真的很奇怪,孩子又不是韭菜,幹嘛非要一茬一茬地一起生長,一茬一茬一起收割?!

我們都承認,每個孩子都是不同的,所以,每個孩子都應該有自己的成長經歷。

最簡單的吧,我們已經接受,從身體的發育上來講,有的孩子快一點,有的孩子慢一點;有的孩子是早長個兒,有的孩子是遲長個兒;有的孩子說話早,有的孩子說話遲。

那麼,爲什麼我們就不敢承認,孩子在智力的發育上,理解能力上,也可以有快慢先後之分呢?

學個拼音,背個乘法表;100以內的加法,三位數除兩位數;寫日記,寫作文;學英文,學對話……

憑什麼每個孩子都要在同樣的時間裏,把某種知識學到同樣的程度呢?這簡直是太荒謬了!

而且,學校、家庭和社會,還不罷休,變着法兒來暗示、明示、大張旗鼓地宣告:如果你學慢了,沒學會,沒考好,那麼,你就是不用功,不刻苦,不專心,沒良心,就是對不起祖國對不起人民!

難道,我們就不能好好地,讓每個孩子按照自己的速度來成長嗎?旱了的就多澆點兒水,溼了的就曬會兒陽光;早結果子的咱們祝賀,晚開花兒的咱們鼓勵……這不是挺好的嗎?

其實,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早就提出了“所有的學習者都有接受卓越的基礎教育的權利”,而國際教育界對卓越教育的界定也很清晰,“使每位學生能達到他們自己所能達到的高度”。

第三,每個孩子有自己選擇學習與否的權利,更應該有自由快樂生活的權利!

我知道,只要我說孩子有不學習的權利,有自由的權利,有快樂的權利的時候。就一定有很多人會出來罵我:

不學習,以後連飯都吃不上,難道去掃馬路啊!

快樂,自由,都是狗屁,學習不好,考不上好學校,全都就完蛋了!

你說的輕巧,孩子不通過考試來改變命運,就只能待在窮地方過一輩子了!

……

面對這樣斷章取義的話,我已經沒有力氣,也不想去反駁了。

我只是想順着他們的思路講一講,爲什麼給孩子選擇的權利,爲什麼給了孩子自由,反而孩子的學習會更好,未來的成就會更大。

我們來看看,教育部門,學校來制定教學大綱,然後由老師來實施;

出於對教育的責任,對家長的責任,他們都要去證明他們沒有浪費時間;

於是呢,他們就會把知識中最容易表現的、考量的,可以拿出來展現的,用來教授給學生;

然後呢,對每個孩子按照統一的標準去定期地考覈,以此來檢驗教育的成果;

平均的成績提高了,優秀的比率提高了,就說明教育取得成就了。

但是,我們有沒有想到,很多決定一個人最終能力、幸福的東西,其實往往是考試考不出來的呢?

一個人熱愛閱讀,怎麼考?一個人熱愛思考,怎麼考?一個人專注度很高,怎麼考?一個人富於創新,怎麼考?一個人意志很堅毅,怎麼考?一個人很容易獲得別人的信任,怎麼考?一個人遇到困難從來不氣餒,怎麼考?

所以說,

現在的教育,培養的是一個人的考試能力,而不是幸福能力的教育。

現在的教育,是不關注你想得到什麼,而是給予他想給你什麼的教育。

現在的教育,是淘汰掉很多人,選取一小部分人去作爲成果的教育。

現在的教育,是盲目面對羣體,沒有做到因材施教培養每個不同的人成才的教育。

現在的教育,是落後於時代的發展,沒有跟上人類文明程度和科技水平的教育。

給孩子自由成長的權利,給孩子自由選擇的權利,真的沒那麼可怕,真的對孩子大有好處!

反而,如果我們逼迫了孩子,讓孩子在這個階段對學習產生厭惡了,那麼,後面的幾十年,要想讓孩子從厭惡轉變爲喜歡,就太難太難了。

我想說的是:

第一,讀書,只是學習的一個方面而已,切不可以此來涵蓋所有的學習,現在獲取知識的渠道真的已是多如牛毛;

第二,考試,只是評測某些方面的能力而已,千萬不要因爲孩子一時考試成績不好,而對孩子過多的批評和打擊;

第三,被動的學習,逼迫式的學習,其實效率很低,就算孩子因爲種種的壓力而獲得了一些成績,也會很容易消失;

第四,孩子對學習的興趣,自我的信心,一旦破壞就很難恢復,而一個人一生之中只要有持續學習的能力,就不難取得成就。

好了,今天就聊到這兒。

最後一句話:如果不給孩子自由,就意味着給孩子更多的苦難去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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