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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準媽如何闖“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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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準媽如何闖“三關”

  支氣管哮喘(簡稱哮喘)是呼吸系統常見病,病人中有相當一部分是育齡婦女,這些婦女懷孕後怎樣才能順利安全地度過懷孕期、分娩期和哺乳期呢?研究發現,哮喘婦女懷孕後,大約有1/3的人哮喘病情改善、1/3的人病情不變和1/3的人病情惡化。在病情加重的婦女中,容易出現妊娠期高血壓、胎盤早剝、流產、早產等,也可出現胎兒宮內發育遲緩、胎兒窘迫、新生兒窒息,甚至胎兒、新生兒死亡。因此,哮喘孕婦應重視安然度過妊娠、分娩和哺乳“三關”。

  懷孕關

  哮喘反覆發作可致長時間缺氧,容易導致低氧血癥,而低氧可使子宮血氧量下降,危害胎兒。因此,哮喘婦女要順利度過妊娠期,並不是一件輕鬆的事情,尤其是在懷孕29~36周時,更應特別小心。
  首先,病人應在醫生的幫助和家屬的積極配合下,對整個孕期進行自我監測,可使用峯流速儀客觀評價自身肺功能(具體測量和評價方法可參閱《大衆醫學》2001年第2期《峯流速儀,哮喘患者的“晴雨表”》一文),並將測得的最大呼氣流量值記錄下來,供醫生參考。還應定期到醫院就診,正確估計胎兒成熟度,如懷疑胎兒宮內發育遲緩、胎動減弱,應立即住院監測。
  其次,去除生活中的誘發因素以減輕症狀,可以採取以下辦法:牀墊及枕頭其內有塵蟎,可用密閉的塑料罩罩住;禁止吸菸並遠離吸菸者;避免在家中飼養狗、貓、鳥等寵物;避免接觸花粉、植物等。
  再次,根據具體情況,適時使用藥物治療。對於用藥,孕婦往往有所顧忌,殊不知,哮喘發作本身對胎兒的危害可能比藥物對胎兒的危害更大,因此,孕婦除自我監測外,還應與醫生保持密切聯繫,遵照醫囑用藥。一般主張吸入用藥,儘量避免口服和靜脈給藥。如果在妊娠中期哮喘反覆發作,且多種藥物治療仍不緩解,又伴有心肺功能不全,應考慮終止妊娠。
  哮喘孕婦治療時可採用的藥物:①β2受體興奮劑對母嬰安全,適用於孕期不同程度的哮喘病人,可按需短期使用。②糖皮質激素丙酸倍氯米鬆(必可酮)是孕期應用最普遍且安全的吸入型激素類藥物,常規用量對胎兒無不良影響。③茶鹼類藥物對夜間發作的哮喘療效明顯,使用時應勤查血或尿中的茶鹼濃度,防止發生不良反應。目前,多主張使用控釋型或緩釋型茶鹼製劑,如優喘平、舒弗美等。④抗膽鹼能藥物,如吸入異丙託溴銨(愛喘樂)孕期使用是安全的,可在哮喘病情加重時,與其他平喘藥聯合應用。

  分娩關

  進入分娩期心情應放鬆,切忌過度緊張和焦慮, 因爲不良的心境是誘發哮喘的原因之一。即便是在分娩時哮喘發作了,也應保持鎮靜,積極配合醫生治療,因爲絕大多數哮喘發作是可以用藥物控制的。
  分娩期哮喘處理原則與孕期基本相同,可在產時及產後2~3天預防性應用糖皮質激素,並注意下列環節:①停用β2受體興奮劑(如哮樂寧、喘康速等),以免抑制宮縮或引起產後出血。②催產素能增強宮縮,縮短產程,且對支氣管平滑肌無作用,因而可以使用。③慎用麻醉劑、鎮靜劑和止痛劑,以防抑制呼吸及咳嗽反射,加重支氣管痙攣。④禁用前列腺素,因該類製劑可引起支氣管痙攣,促使哮喘發作。⑤原則上應選擇自然分娩,分娩時醫生可能會採用胎頭吸引器或產鉗等方式助產,以減少產婦體力消耗,避免肺部併發症。如有其他合併症或哮喘嚴重反覆發作時,應行剖宮產。

  哺乳關

  孕婦分娩後,體內激素水平會發生較大變化,體內糖皮質激素有所降低,因此,容易發作哮喘。此時,可使用不經過乳汁分泌的、一般治療劑量的口服強的鬆、必可酮(氣霧劑)、抗膽鹼能藥物(如愛全樂),或β2受體興奮劑等;不宜使用茶鹼,因爲該藥可從母乳中分泌,對新生兒可能產生不良反應。如果哺乳期哮喘發作頻繁或症狀嚴重,應及時去醫院就診,必要時暫停哺乳。另外,如果母親在妊娠期曾服用過糖皮質激素,則新生兒的腎上腺皮質功能可能受到抑制,應注意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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