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聽話,打罵不是好辦法,這樣做效果更好。這種情況基本是每個有娃家庭屢見不鮮的情況,父母遇到頭大,可又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從1歲半開始,隨着寶寶自我意識的不斷髮展,他們變得越來越獨立,也有了越來越多想自己去堅持的想法。如果父母還想以自己的想法去左右他們的行爲,就會越來越困難了。
2歲左右的寶寶,總想自己去做決定,而不是想讓父母幫他們做決定,或者告訴他們應該怎麼做。
如何引導孩子的不良行爲呢?
如果你家是個「容易型寶寶」,或者孩子月齡尚小,可能前面的辦法就很有效;但如果你家是個「困難型寶寶」,或者已經被嬌慣過一陣,或者自我意識越來越強,那麼可能就需要用到逐漸升級的方法二、方法三。
別急,我們慢慢來。
孩子不聽話,打罵不是好辦法,這樣做效果更好!
方法一:給孩子提供兩個選擇
主動給孩子提供選擇!
這能幫助孩子思考併成長,也讓孩子在感受到一定的控制權以後,變得越來越自信和自尊。
給孩子選擇,並不意味着孩子可以隨便作出決定。
因爲一開始,是由父母來決定哪些是可選項的。
我們常常聽到這樣的對話:
「這裏有一棵青菜,把它吃掉吧。」
「不吃,我討厭吃青菜。」
「我說過了,快吃掉它。」
接下來,就是一場關於是否要吃掉青菜的「權力之爭」。但如果父母能改變思路,主動給孩子提供一些選擇,事情也許就會變成下面這樣:
「今天你是想吃西蘭花呢?還是想吃菠菜呀?」
「西蘭花。」
「好的,那今天就吃西蘭花吧。」
是不是聽起來很神奇!
當我們主動讓孩子選擇時,孩子會學習如何恰當的去運用他們的權力,而且也會不那麼抗拒或者反抗。
他們會學會如何與父母溝通,如何讓父母接受自己的想法。
在給三歲以下的孩子提供選擇時,父母需要注意以下三點。
首先,每次只提供兩個可選項。
三歲以下的孩子會對太多的選項感到無所適從,並且用他們天馬行空的想象力,做出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決定。
如果你問孩子今天晚上想吃什麼,他可能會說一堆讓你惱怒的答案:
「先吃巧克力、棒棒糖、果凍、口香糖……」距離真正的晚飯相差十萬八千里。
相反,如果你問他今天晚上:
「想吃魚肉還是羊肉呀?」
可能就會得到一個令人滿意的回答——至少我們知道該如何選擇一道肉菜,剩下的素材則由父母來自行搭配。
其次,所有選項都是大人可以接受的。
如果你不想孩子吃爆米花,那就不要問他到底想吃爆米花還是想喝牛奶,這樣他一旦選擇了爆米花,而你又不同意,就會削弱孩子對你的信任。
因爲這對孩子來說,是虛假的選擇。
當孩子意識到自己有選擇權的時候,通常不會那麼固執。
如果他仍然執着地要在牆上畫,有一個神奇的選項:「那這樣,我們先畫一面牆,然後再在這面牆上畫畫吧!」
當然,也可能孩子僅僅是希望在豎立的平面上畫畫。可以嘗試將厚紙板貼在牆上,讓孩子在這個範圍內畫畫。
第三,不要讓孩子在太多事物之間做選擇。
對孩子來說,做一項決定其實需要很多思考,也需要耗費精力,並非易事;
對家長來說,如果我們總是在每件事情上都給孩子太多的選擇,則會浪費很多時間。
有的小女孩,每天早上起來挑衣服就要挑上一個小時,那是因爲在衣櫥裏有太多可供選擇的了,他們即使在過濾這些信息的時候,也需要帶花費大量的時間,最後造成出門晚,父母又發衝孩子脾氣。
不妨先將衣櫥分類,每次選擇3-5件搭配,讓孩子從中選擇,就會大大節省時間。當然,一定要提前和孩子商量好規則,並一以貫之地執行。
如果,兩個選擇孩子都不接受呢?這時候就需要升級我們的方法:
方法二:劃定範圍,讓孩子在規則內選擇
隨着孩子的成長,他逐漸會越來越叛逆,有時候你給他兩個選擇他都會說不。
這時候給予孩子選擇是否失效了呢?
其實不然。
此時,家長可以給孩子們劃定選擇的範圍,讓他們在此範圍內自由選擇。
「今天你想吃西蘭花呢?還是菠菜呢?」
「都不想吃,我哪個都不想吃。」
「你想吃什麼綠色的蔬菜呢?」
「我想吃綠色的蘋果。」
「蘋果可不是蔬菜,再想想,還想吃哪些綠色的蔬菜呀?比如綠色的菠菜,還是黃綠色的西葫蘆?」
「那就吃西葫蘆吧!」
當家長給孩子劃定了綠色和蔬菜這兩大範圍,讓孩子從中進行選擇時,也是給了孩子自由選擇的權利。
孩子意識到父母做出了一定的妥協,也會模仿父母,做出相應的讓步。
這正是「談判的藝術」——雙方互相妥協的藝術。
如果孩子非常固執,什麼都不選,應該怎麼辦呢?這時候,就需要用到再次升級的方法。
方法三:給孩子提供「選擇和結果」
每當我們做出選擇時,就會有相應的結果發生。
父母很清楚,哪些選擇會帶來不好的結果,也會盡量避免這些選擇;孩子則只會看到眼前的選擇,而不會意識到這些選擇所帶來的結果。
當我們幫助孩子將選擇和相應的結果聯繫在一起,就教給了他們事物的因果關係,這能幫孩子把目光放得更長遠,從而影響現在的選擇。
比如,孩子打媽媽了。
我們可以對他說:
「現在,要麼你繼續在這裏呆着,但你不能打我;要麼你就到臥室裏去打枕頭玩。」
如果孩子停下來不打人了,說明他可以接受父母主動提供的選擇,但他如果還繼續打你,說明你提供給他的選擇失效了,這個時候就說讓他看看他(在已有選項之外的)選擇所導致的結果了。
這時候我們可以告訴孩子:「我看到你還在繼續打我,所以現在你就得自己去臥室呆着。你什麼時候不打我了,纔可以從臥室裏出來。」
我們需要牽着孩子的手,把孩子領到臥室裏,並給他一個枕頭,重複上面規則;而不是隻通過口頭訓斥或者暴力推攘,讓他進入臥室。
這樣做的好處是能讓孩子感受到「規則就是規則」,而不是感受到父母的怒火。
如果孩子從臥室裏出來了,又繼續打人怎麼辦呢?規則是不變的,他依然將得到同樣的結果,每次他一打你,你就把她帶到臥室去。
如果孩子在外面打人了,我們依然按照這個規則去執行,也就是立即將她帶離剛剛她所打的人面前。
孩子會逐漸明白,每次當他打人的時候都會有一個結果,這個結果就是他會從這個環境中離開,不過他還想繼續呆在這裏玩,他就會開始學習,如何和人友好相處。
所以,「選擇和結果」的運行邏輯,實際上是:
父母給孩子一個好的選擇(做或者不做),如果孩子
做了,問題解決;不做,就需要承受相應的後果。
這樣,就不存在「其他選項」了。
在運用選擇和結果的時候,也有一些注意事項。
首先,選擇和結果之間一定是有邏輯關係。
家長提供給孩子的結果,必須和孩子的不良行爲聯繫起來,也就是說,結果必須是合邏輯的。這樣才能讓孩子意識到,自己選擇的不僅是行爲,也包括了行爲所帶來的後果。
這正是一個好的機會,教給孩子什麼是責任感。
通過這樣的「選擇和結果」,孩子能意識到,原來我需要對我自己的行爲和選擇負責,不是父母來對我的行爲和選擇負責。
比如,孩子將玩具扔的到處都是。
有的家長都會警告孩子:「不許再亂扔玩具了,否則我就會揍你一頓。」
「亂扔玩具」和「被揍一頓」之間,其實是沒有任何邏輯聯繫的。
家長揍孩子,只會傷害到孩子,這並不會教會孩子如何正確的去玩這些玩具。而且當下次家長不在場的時候,孩子可能繼續把玩具扔得滿地都是。
對於孩子來說,家長的這句話,無疑是建立了這樣一種奇怪的聯繫:
如果家長在場,他就不能亂扔玩具,否則就會被揍一頓;如果家長不在場,他就能亂扔玩具,畢竟家長不在場呀,又怎麼可能揍他一頓呢?
如果我們用孩子行爲本身所導致的結果來跟孩子溝通,結果就會大爲不同。
比如,我們就可以告訴孩子:「現在,你要麼別扔玩具,要麼就我就會把這些玩具都收起來,不能再玩了。」
又比如,當我們孩子去逛超市時,孩子總是跑來跑去,你怎麼也叫不住他。
有的家長會說:「你要是再亂跑,今晚就不讓你看電視了!」
「亂跑」和「不看電視」之間,也沒有直接的邏輯關係。
而且,孩子亂跑的行爲發生在現在,而不能看電視的結果,是發生在過一段時間之後的晚上。由於懲罰是延後才發生的,對於孩子的約束力也不會那麼強。
孩子正跑的開心呢,顧及不到那麼久以後的事兒,有可能就會說:「好的,那我今晚不看電視了!」然後繼續亂跑。
這位家長提供的選擇,也就失去了最初試圖糾正孩子不良行爲的意義。
相反,我們可以對孩子說:「你要麼就呆在我旁邊,要麼我就要把你抱到購物車上了,你自己來決定吧。」
如果孩子仍然亂跑,那家長爲了確保他的安全,就需要把他抱到購物車上——這會讓孩子意識到:不管在購物車上,還是在地面上,自己都不能亂跑;而亂跑導致的結果就是要回到購物車上去,從而被限制行動範圍——也就是不能再亂跑了。
不管孩子怎麼選,都是家長可以接受的,而且這兩個選擇的結果,都能讓孩子乖乖的呆在父母旁邊,達到我們一開始想要管教孩子的目的。
其次,溝通的語調要堅定且平靜。
當我們大聲吼叫或者憤怒生氣的時候,孩子只會留意到,爸爸媽媽已經生氣了,這時候,小一點的孩子只會覺得父母生氣的反應很有意思,處於叛逆期的他們常常會繼續去做同樣的事情,去看看你是否會再次生氣。
(真是熊孩子……但孩子就是這樣……)
如果你依然用平靜而且堅定的語調和他溝通,他就會真正聽進去你所說的內容。
第三,選擇和結果都是父母可以接受的。
不論你是在給孩子提供兩個不同的選項時,還是給孩子提供選擇和結果的時候,這些選項都要是父母自己是可以接受的。
當媽媽在廚房在忙得不可開交時,突然看見小朋友在牆上亂塗亂畫。
媽媽很生氣,但又想起了今天這篇文章裏看到的「選擇和結果」,於是就對小朋友說:
「現在你要麼別在牆上畫畫,要麼我就把你抱到臥室去,這樣你就夠不到牆了。」
小朋友可能覺得被媽媽抱到臥室去也挺有意思的,於是就繼續在牆上亂畫。
這時媽媽變得非常生氣,而且廚房裏的事情也一時半會兒走不開,於是,媽媽突然改變了主意:「不聽話是吧?我現在沒空抱你去臥室了!」
然後,憤怒的媽媽直接揍了小朋友一頓。
孩子會覺得委屈又奇怪,明明一開始媽媽提供的是,「要麼停下來要麼被抱去臥室」的選擇和結果,爲什麼最後反而是被揍了一頓呢?
所以,家長給孩子提供選擇和結果的時候,一定要在一開始就要想清楚,到底怎樣的選擇和怎樣的結果,是我們能接受的,並且能立刻就做到的。
上面這個例子中,媽媽其實可以立刻將廚房的火都關掉/關小,將手洗乾淨走出廚房,然後把孩子手中的筆拿走,再將孩子抱到臥室去。
寧願晚吃一點飯,也要說話算話,否則就是在削弱自己的權威,俗稱「自己打臉」。
注意,只給孩子一次選擇的機會,然後就立即行動。
當你告訴了孩子,如果他不把平板關掉,你就會把平板收走,但他依然要繼續往下看下一集時,孩子選擇了繼續看平板。
那麼,家長需要立刻、馬上行動,根據自己之前提供的選擇和結果,將平板收起來,然後將孩子抱走。
你的執行力,能讓孩子意識到不良行爲是不容商量的。
但仍然要注意,將孩子抱走的時候不能帶有努力地拉、拽、打、推,而是溫柔又堅定將他帶離有平板這個刺激物的現場。
利用「選擇與結果」,孩子會明白自己可以選擇好的行爲,或者不好的行爲;但如果選擇了不好的行爲,就需要爲自己的選擇負責——通過建立起這樣一種因果關係,孩子就會逐漸學會在與規則碰壁時,應該如何調整自己的行爲。
同時,因爲選擇和結果是相互聯繫的,父母全程都是溫柔、堅定的,孩子也不會因此就對父母產生怨氣,只是更好地理解自己的行爲將會帶來怎樣的結果。
最後來回顧一下,孩子出現不良行爲時,父母可以不打不罵,而是用以下三種方法來嘗試解決問題:
方法一:給孩子提供兩個選擇。
注意:這兩個選擇都要是家長可以接受的。
方法二:給孩子劃定範圍,讓孩子在規則內自由選擇。
注意:能用方法一,儘量不用方法二。
方法三:讓孩子意識到選擇和相應的結果。
在結果的約束下,孩子就會開始改變自己的行爲,也會意識到,自己需要對自己的行爲和選擇負責。
好的,現在就看父母是否有耐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