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看《史密斯夫婦》時,我一邊看,一邊覺得,這倆真的是演員?而不是真的戀人?不可能啊!相戀的人,他們的微表情,其實是不一樣的。
後來朱莉和皮特果然在一起了,娃都生了好幾個,但拍拖很多年,就是不結婚!
再翻翻各種新聞報道,發現兩個人的相處其實不夠愉快。
兩個人彼此的吸引是真實有效的,但他們其實都很自我,各自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兩個人各有一些嗜好無法被對方認同,但看上去也並沒為對方做些什麼改變和妥協。
這種關係,我不能斷言就長久不了,但一定是不健康的。
人們經常説愛情和婚姻是不同的,但究竟不同在哪裏呢?
愛情和婚姻產生的基本原理其實很相似,都基於我們遠古基因裏帶來的,繁衍後代的需求。
區別在於,愛情,僅僅是滿足一下繁衍需求。
婚姻,是在滿足需求的同時,想要締結長期合作關係,從而滿足除了繁衍之後的其它需求,比如,生存需求。
在締結長期合作關係的時候,我們會一一核實,這位【合夥人】的綜合素質。
TA的生存能力,TA的生活能力,兩個在技能上有沒有互補,兩個人在合作的時候是不是愉快,有沒有長期合作的潛質。
坦白講,現在很多人的婚姻很草率。
這倒和在一起的時間無關。
有的情侶,認識三天戀愛,認識一週決定閃婚,但人家該想的都想清楚了,該説清的説清了,該定立的規則定好了,可能【達成合作】。
有的情侶,愛情長跑動輒六年八年十年,但一直走不出結婚的那步,因為,在【考核綜合素質】的工作一直沒完成。
很多甚至就沒怎麼開始。
談戀愛主要做兩件事:
1.衡量素質
2.建立規則
衡量素質前面説過了,而規則,存在於兩個人相處的方方面面之中。
時間分配、家人精力分配、衝突處理、三觀差異的容忍度、做決策的方式方法、財產的處理……
還有很重要的:溝通方式。
很多很多的規則需要建立。
這兩件事沒做好,婚姻很容易悲劇。
吉吉的讀者發來的長信,我看了。足足有六千字。
我簡單總結了一下里面的一些關鍵事件點:
1.兩個人一個旅遊一個開始新生活的時候偶遇,相談甚歡。
2.認識兩個月後,女方奉子,兩個人打算成婚。
3.在上述決定3個月之後,女方首次見到準婆婆,但準婆婆莫名不喜歡禮物且説了聽不懂的話,於是女方心裏開始有疙瘩。
4.又過一個月後,雙方父母見面。
5.再過兩個月後過年,在去哪過年,是否團聚上,女方發現婆婆、公公和丈夫的想法都很怪異,自己無法理解,同時,也因此和婆婆產生衝突。
6.在整個孕期,男方家整個不管不問,也沒有準備任何相關物資。
7.孩子出生後,媽媽和婆婆一起照顧,女方和婆婆,婆婆和媽媽,分別因為孩子的撫養問題,出現各種衝突。
8.女方逐漸感受到男方不在意孩子。
9.女方逐漸感受到男方更在意婆婆,而不在意自己,其中一次,雙方出現強衝突,女方出走朋友家,後來還是朋友打電話給男方,男方兩天後,接女方回家。
10.女方和男方的衝突持續升級,有一次,男方直接打電話給女方的媽媽,叫她過來,對她説,他因為女方耽誤了2年,現在要去搞他自己的事業,如果女方想離婚,他會簽字,讓女方別沒事找事,讓他安心的幹2年……
然後這位媽媽的訴求是:想挽回……
這種有可能挽回麼?如果非要有,那一定會有。
但我更在意的是,挽回之後呢?
有一些人,其實在不合適的感情中,被荼毒已久,但他們依然不願意放棄,他們總覺得,只要我再努力一點,就能夠收穫世界的迴應。
他們不願意承認,其實最優的選擇,是放棄。
有一些人會説,父母離異對孩子影響不好。
但他們不知道,父母不合,對孩子的影響更大。
你以為孩子看不懂成年人的虛偽、自私、強顏歡笑和貌和神離麼?
其實他們遠比你想像的敏感的多。
如果無法給他們一個父母和諧的環境,更優的選擇其實是,讓孩子擁有一方完整的關愛和快樂。
所以,我雖然未必認同朱莉的行事,但我佩服她決定的果敢。
有些人會擔心,如果我放棄了這一個,我可能再也找不到下一個了。
可你有沒想過,如果沒有放棄這一個,你可能也會錯過更好的一個。
我並不會建議你,在愛情或者婚姻中,遇到問題就放棄。
我們會嘗試溝通,嘗試磨合,努力,包容。
嘗試調整自己,嘗試影響對方。
但,如果你嘗試了所有的方式,都無法有效的建立你們彼此的規則,哪怕對方的【綜合素質】很好,我依然建議你謹慎思考,對方是不是你合適的【合夥人】。
在我的女神蕭秋水的《用所有的存在與世界相會》一書中,記錄了一件事情,是她的大哥,深圳之窗的老大陸亞明的。
陸總和太太的衝突處理原則是,兩個人誰先恢復理智,誰道歉。
這是怎麼樣的人生智慧才能想到和做到的事情啊!
所以陸總和太太,幾十年,很契合。
你呢,你和你的另一半,有做足功課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