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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闖紅燈扣6分 交通新規狠不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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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公安部發布交通新規,自明年1月1日起司機闖紅燈扣6分,醉駕大中型客貨車將終身禁駕,3年內有吸毒情況者不能申請駕照…新規明細引來不少爭議,司機覺得忒狠了,多數民衆認爲爲了大家的安全,有必要嚴格。

明年起闖紅燈扣6分 交通新規狠不狠

  新聞鏈接:

10月8日,公安部發布新修訂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2013年起司機闖紅燈一律扣6分。醉駕大中型客貨車將終身禁駕,對3年以下駕齡的駕駛人發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試發證民警的責任。(10月9日《北京晨報》)

  3年內有吸毒行爲不得申駕照

新規定明確,造成死亡交通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有醉酒駕駛記錄的終身不得申請駕駛證;被處以吊銷或者撤銷駕駛證記錄的10年內不得申請駕駛證;記滿12分的5年內不得申請大型客車駕駛證、3年內不得申請牽引車、中型客車駕駛證。

針對近年來暴露出的吸毒後駕駛機動車問題,對吸毒人員申請駕駛證或者駕駛機動車採取“零容忍”措施,嚴格限制吸毒人員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按照新規定,3年內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爲或者解除強制隔離戒毒措施未滿3年的,不得申請駕駛證。

除第一次領取駕駛證的人外,新規定將增駕新取得大型客車、中型客車、牽引車等駕駛證的駕駛人一併納入實習期管理。特別是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實習期結束後要參加安全文明駕駛等知識考試,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在實習期內違法記6分以上的,實習期限延長一年,再次記6分以上的,取消其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同時,還規定實習期內有記滿12分記錄的,要予以註銷實習車型的駕駛資格。實習期駕駛人駕車上高速公路時,必須由持相應或者更高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

同時,爲確保駕駛人培訓考試質量,明確民警違規考試發證的法律責任,並規定對3年以下駕齡的駕駛人發生交通死亡事故的,倒查考試發證民警的責任。

  不按規定避讓校車扣6分

新規定對校車、大中型客貨車、危險品運輸車等重點車型駕駛人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爲提高了記分分值,記分項由38項增至52項。新增的有:使用僞造和變造校車標牌、校車超員20%以上記12分,不按規定避讓校車記6分等14個涉及校車管理的記分項等。

提高的有:將未懸掛或不按規定裝號牌、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違法行爲記分由6分提高到12分,將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等違法記分由3分提高到6分。

同時,考慮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已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取消了原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爲記分。

  機動車駕駛證

爲增強考試針對性和實用性,新規定對小型汽車、大中型客貨車的考試項目進行調整。

其中,將科目一理論考試拆分爲兩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考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信號、通行規則等知識,仍作爲科目一;第二部分作爲安全文明駕駛考試項目,在實際道路考試後進行,考覈安全文明駕駛要求、複雜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等。

對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在科目二場地駕駛技能考試中,增加模擬高速公路、雨霧天、溼滑路、緊急情況處置等考試項目。據悉,調整後的大中型客貨車科目二考試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6項”修改爲“訓練、考試均爲16項”。

在科目三的實際道路駕駛技能考試中,增加山區、隧道、陡坡等複雜道路考試,並明確大中型客車考試里程不少於20公里、牽引車和大型貨車不少於10公里。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小型汽車駕駛人的考試項目調整突出了實際駕駛中的實用性,取消小型汽車樁考兩個樁位之間的移庫,通過連續障礙、單邊橋等現實中應用性不強的考試項目。調整後,小型汽車場地考試項目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試4項”改爲“訓練和考試均爲5項”,即倒車入庫、坡道定點停車與起步、側方停車、曲線行駛和直角轉彎。場地考試中用標線替換現有的標杆,更加貼近實際道路場景。

新出的交通新規,儘管在細節上仍有爭議,實施之後的效果是否樂觀仍不確定,但仍受到很多人歡迎。加大某些違規駕駛的處罰力度,新手上路要求陪同……種種看似嚴苛的規定背後,實際卻是在強化社會的規則意識。

一個不能忽略的背景是,包括交通道路管理在內的社會各方面,常處於失序狀態:有規則條款但難以規範,有秩序約定卻總是失序。行人亂穿馬路、車輛橫衝直撞、道路執法者“看人下菜”,包括城市擁堵,都是這種失序的典範。

這種情況下,旨在以重罰達到規範目的的交通新規,自然受到人們期待。但我們也知道,交通亂象並不是單一人羣的問題,而是整個社會失序的延展反應。比如,我們最常見的,某位車主起步慢一點、遠遠避讓行人而停下,後面一排車都會猛按喇叭,催促前車快走;車與車如果相距遠一點,就有後車急着超過來插隊。似乎在我們的道路上,總是容不得半點空間和時間的浪費,大家都要用足每一分時間、每一米距離。

於是,交通新規出臺的意義並不能侷限在交通道路管理方面,而應該是對整個社會違規現實的警示。進而,交通新規能否取得該有的效果,在於我們能否重建起一個社會的秩序與規則。因爲秩序之於社會,就像規矩之於方圓,也如同準繩之於平面。一個社會失去了秩序,失去了文明,就會陷入混亂。屆時,再好的交通規則都無濟於事。

一直以城市交通引以爲典範的香港,在彈丸之地運行着世界上最繁忙的交通,卻鮮有堵車。除了發達的公共交通系統,不得不承認的是,港人意識裏秉承的規則與秩序意識,也起到很大的作用。“與人方便,自己方便”這就是港人的秩序原則。

今天,當成千上萬的駕車者上路,當更多的路人等候在紅綠燈下,當城市的道路載不動太多的重負,當現代化的交通工具緩緩蠕動時,我們不得不思考,行人與駕駛者能否各行其道、各守其則,交通文明是否已經做好準備,社會秩序是否能夠重建而作用於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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