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早教 > 學前教案 > 龍應臺:做父母的有效期,不該偷懶那十年

龍應臺:做父母的有效期,不該偷懶那十年

來源:育兒百科谷    閱讀: 1.87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Alice 說:

龍應臺一直是我十分喜愛的一位臺灣作家。她的《目送》《孩子你慢慢來》《親愛的安德烈》關於家庭人生、親子育兒、寫給兒子的書信等作品,在臺灣和大陸都廣爲流傳,給廣大父母與孩子許多教育和溝通的啓示。

與她批判社會現象犀利辛辣的文筆不同,她的親情三部曲叢書以溫柔纖細、深情動人的筆調描寫了諸多生活中有情細節,反映出其細膩的情感,讀起來溫馨有味,情意盎然。

這篇《做父母的有效期不該偷懶那十年》,娓娓道來,文字簡練,卻讓人大受啓迪。不禁回想起我曾在外企工作時,我的一位mentor(老師)啓發我要形成自己做事的風格,曾提問說:你是傾向於像消防隊員一樣事後到處救火?還是事前做好充分的準備,儘管因此會花費不少精力,但以後辦事會遊刃有餘呢?

同理,對於教育孩子,我們作爲父母,除了言傳身教和陪伴,沒有任何捷徑可走。孩子越小的時候,越要打好基礎。要記得:父母也是有"有效期"的,在孩子很小如同小樹苗的時候,最依賴父母的十年裏用心教養,提供養分,一旦孩子長到青春期,父母再怎麼努力,也很難提供實質性的影響了。

龍應臺:做父母的有效期,不該偷懶那十年

在龍應臺看來,如果在孩子最需要父母引導的時候,父母卻忽略了教養,將來孩子再怎麼叛逆,父母也只有搖頭、嘆息的份了,即使"消防隊員救火"都未必見得有效。

最近去拜訪了朋友,當我們都坐在朋友家的後院吃東西聊天時,他們的大女兒回家了。大女兒今年18歲,已經不住在家裏了。她跟着她的同居男友一起走了進來,兩個人手上都各拿着一支菸;穿着很新潮,露着小肚子,後面露出腰的部分還有一個刺青。

那個男孩子的手腕跟手臂上也有刺青。兩個人互相竊竊私語,有說有笑,但對外人都露出很不屑的眼神。

這讓我蠻感慨的,我突然領悟到一件事,那就是其實父母跟食物一樣,都是有"有效期限"的。

我第一次見到這女孩時,她才8歲,跟我老大現在一樣大。10年前我去她家時,她可以在短短時間內,把我送的一瓶清酒上的字和圖,都一模一樣地畫出來。

一箇中國小女孩,居然可以把"日本清泉清酒"和酒牌上的櫻花,三兩下就輕鬆地描繪出來。我好驚訝,自從那次以後,我經常慫恿她的父母帶她去拜師學藝。但他們永遠都可以找出一大堆不是理由的理由來搪塞我。

奇怪的是她的父母一面搪塞我,卻又可以一面跟我炫耀她女兒最近又畫了什麼。突然驚覺10年過得好快,好像才昨天的事情,現在已經是10年後了。

我不認爲她的父母現在有資格去批評他們的女兒,因爲一直以來,她的父母只顧着自己,從沒重視過她的教育問題。現在再想教育已經不可能了,理由很簡單,那就是因爲父母的教育功效已經"過期"了。而且她的父母在"有效期限"內也沒努力過。

孩子在小的時候,父母對他們來說是萬能的,是完全可以依靠的。這就是父母對孩子教育的黃金時期。等孩子一到了青少年時期,父母的"有效期限"就快到了。

該說的,該教的,該做的,都應該早就都做足了,是到了驗收的時候了。這驗收的是父母的教育方針,也是孩子對外界的應變能力。"過期"後的父母再怎麼努力,也比不過10年前來得有效了。

我突然很感嘆,我告訴我自己,我必須要在黃金時期內幫我的孩子做好面對未來的準備。因爲時間真的過得很快,一轉眼就過了。我不想將來只有嘆氣、搖頭的份兒。

是呀!父母是有有效期限的。小孩兒是老天爺(或上帝)給我們的禮物,當你不珍惜的時候,老天爺(或上帝)就把這份甜蜜的禮物收回了。

教育資訊
故事繪本
胎教知識
行爲心理
智力發展
學前教案
幼兒園教育
親子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