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教育自己的孩子的時候,都會掌握一定的方式方法,但是也有一些家長們對待孩子可能比較粗暴,這會讓孩子傷自尊的哦!
即使事7歲以下的小孩子,也會對家長做的事情有深刻的記憶,尤其是有刺激性的事情。
一、當眾打耳光!
孩子也是有自尊心的。
我隔壁住著一戶家庭關係不太和諧的人家,他們的孩子現在已經12歲了,但是有一次一起出去玩,他家的孩子突然問我“恨不恨自己的爸爸”!
我一問,才知道,原來在孩子5歲的時候,被爸爸當眾打了耳光。所以他一直很恨自己的爸爸。
沒有想到自己會遇上這樣的爸爸。
溫馨提示:學會尊重孩子,比給孩子多少錢都值錢。
二、讓孩子絕對服從。
當孩子提出自己想要做一個手工作品,當孩子提出自己的看法,不要一口否決。
經常有家長說出:“小孩子懂什麼?聽家長的話就行了”!
但小孩子對家長最初的記憶並不是從真正的記事開始的,從孩子對世界有感觸的那一刻起,孩子就對你有了印象。
給孩子灌輸絕對服從的思想,就要接受孩子長大之後的記恨。
龍應臺說,父母與孩子這一生的緣分就是,父母望著孩子漸行漸遠的身影,父母不能將孩子變成自己的複製體,孩子也是獨立的個體。
這一點作為家長,是要完全貫徹的。
三、說自己不愛孩子。
生氣之時,家長確實是,難免產生過激行為,說出過激語言。
但這種“不愛你了”“討厭你了”之類的語言暴力,有時候比肢體暴力產生的後果還要嚴重。
這會在無形之中給孩子埋下缺愛、自卑的種子。
當孩子越長越大,當孩子意識到自己的性格因為原生家庭產生了畸變,就會開始痛恨自己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