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到了四歲左右,已開始有比較明確的所有權概念。但這種所有權概念是不完善的,只能從自己出發。在他們看來,自己的東西,只能自己用;自己的玩具,只能自己玩,別人是碰都不能碰的。此時,爸爸媽媽如果在給孩子買東西的時候再過多地強調是專門為“他”買的,孩子“獨佔”的心理就會更加強烈。
較少傳遞物品歸屬概念如果爸媽平時在生活中就很少向寶寶傳遞“什麼是自己的,什麼是別人的,什麼是可以碰的,什麼是不可以玩的”等類似的概念,而是一味地隨她想怎樣就怎樣。如此這般,孩子自然難以認識“你的”“他的”和“我的”的區別。一貫地想拿就拿,想用就用,不是自己的也要去搶佔,久而久之就養成了“強佔有”的不良習慣。
溺愛成為滋長強佔的溫床四五歲的孩子還處在自我中心階段,如果平時生活中家裡的長輩對他都是百依百順,他不但無法形成和別人分享的意識,反而獨佔的意識會愈來愈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