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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件工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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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計件工也在此範圍之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計件工勞動合同,一起來看看吧!

計件工勞動合同

計件工勞動合同(精選17篇)

計件工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爲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二).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

(三).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工作崗位或職務,乙方應當服從。如甲方需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書加以確認,改協議書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捌小時,每週工作 天。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協商後可依法延長工作時間,並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等帶薪假期。

(四).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甲方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按《勞動法》相關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爲 。公司具體計件工資單價和計算方式作爲計算勞動報酬的依據。

(二).乙方按甲方的計件工資制度,每天的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所得勞動報酬不低於本區域最低工資標準。

(三).因甲方原因,若逢生產淡季,產量無法滿足計件生產的,勞動報酬按基本工資發放(不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四).甲方每月 之前發放乙方上月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假工資(按基本工資的80%支付)。

(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扣除以下費用: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個人所得稅、公司規定的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其它費用。

五、社會保險

合同期內,甲方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的負擔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職業病防護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自覺遵守和執行甲方的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職業病防護措施,進行安全生產和工作。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珠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九、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或依法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

十.其它約定的內容

(一).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已經如實告知、交付並組織乙方全面學習了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已經全面知悉並理解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內容並且自願遵守;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視違反情節,依據法律和單位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的規定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安排人員接替工作,保持生活經營活動的持續性和連續性,儘量減少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未履行提前通知義務以解除勞動關係而自動離崗的,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允許情形外,應由承擔賠償甲方經營損失的責任。且在此情況下,其他用人單位招用乙方的,該用人單位與乙方對甲方構成共同侵權,甲方有權依法要求該用人單位和乙方連帶賠償經濟損失。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杭州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計件工勞動合同 第二篇

甲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與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如下條款,用書面勞動合同形式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爲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爲期 年,其中試用期 個月。合同期滿,合同終止。

2、本合同期滿如甲方生產經營正常,雙方都能認真履行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辦理勞動合同續訂手續。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經營需要,在甲方 崗位工作。工作地點: 。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需要,可以適當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工作地點,乙方應當服從甲方的調整和工作安排。

2、乙方應當遵守甲方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甲方規定的質量要求。

3、甲方可以依據規章制度及崗位職責要求對乙方進行考覈,並可依據考覈結果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工資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根據其所在崗位要求,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相應的定時工作制

2、除《勞動法》規定不受限制的情形外,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並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

3、乙方在職期間,休息休假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崗位工資加計件工資制度,其中崗位工資爲580元/月,計件工資按乙方完成的工作量進行確定。乙方每月應完成基本工作量(件)爲 ,超過基本工作量(件)部分按 元/件計算工資標準。

2、甲方實現計件工資制度,以乙方每月完成工作量(件)確定該月工資標準。

3、乙方的薪酬甲方用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本人。

2、乙方的獎金、津貼、補貼按甲方規章制度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乙方的社會保險及福利以現金的形式合計在其工資內,社會保險等各項保險費用的繳納由乙方自行辦理及繳納。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必須按乙方所任工作需要,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的工作場地、生產工具、材料、安全保護設施、防護用品、衛生條件,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並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法規、規章、政策,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2、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向乙方告知了勞動紀律及企業規章制度內容,並告知乙方查閱上述規章制度的方式。

3、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及操作規則的,甲方有權依據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對乙方進行處罰,並可解除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執行。

九、勞動爭議處理和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果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勞動者)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計件工勞動合同 第三篇

甲 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 址 : 住 址: ,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規章制度,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勞動合同爲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 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爲: ,具體的工作要求以《職位說明書》爲準,乙方的錄用條件及崗位能力必須具有完成最低每月計件工資的能力。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後,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 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爲計件工資,乙方的月工資總收入爲計件工資單價乘於當月完工件數減去次品件數,具體計件工資標準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甲方根據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代扣代繳乙方個人所得稅及社會保險費用。

第四條 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五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工作時間統一爲: 。

第六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七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八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第十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甲方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爲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方制訂了《員工手冊》,乙方已經知曉所有制度內容。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十七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爲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爲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不得終止本合同,但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十八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爲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採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第二十五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爲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爲______,支付方式爲______。

第二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爲人民幣十萬元整。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爲人民幣十萬元整。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計件工勞動合同 第四篇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名稱: 單位性質: 外資 法人代表:

單位地址: 江蘇省南通市如東縣岔河鎮興河村六組

勞動者(以下簡稱乙方)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其它有效證件號碼: 家庭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現暫住詳細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

第一條、1、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合同期限:自日起至年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二條:經甲乙方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在甲方處從事 工作。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可以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調整和變更乙方的工作,乙方同意服從甲方分派的生產和工作任務及遵守甲方企業的員工手冊和其他規章制度。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分派的生產或工作任務。

三、 勞動報酬:

第四條、 1、甲方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工資分配製度和工資支付制度。乙方提供正常的勞動,甲方應當按照依法制定的集體合同和工資制度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元/月(保底工資爲/月,若操作熟練超過/月,則按實際計件工資)試用期滿後,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度,計件工資按乙方實際完成的工作量進行確定。乙方每月應完成基本工作量爲 。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含甲方通過銀行納入乙方工資專用賬戶), 發放日期爲次月______號,前款所稱的乙方工資爲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五條、 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及乙方崗位調整、績效考覈、違紀行爲、工作評價等,對乙方工資作相應的調整。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內,根據其所在崗位要求,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相應的定時工作制。

2、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不受限制的情形外,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節假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七條、甲方對於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女員工生育假、帶薪休假應按照勞動法要求把執行;甲方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酌情安排乙方婚喪假期、女性哺乳假、病假等。但乙方計劃性的休假如生育假、帶薪年假、婚假等應提前至少30天申請,以便甲方安排工作,如遇直系親屬亡故、本人生病及不可預見性的情況可申請臨時安排。

五、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八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爲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工具。

第九條、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情況,向乙方提供甲方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規範、操作規程、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甲方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並繳納相關費用,乙方應繳費用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甲方根據乙方服務時間、崗位特點酌情核發年功津貼、職務津貼以及其他福利待遇。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負責及時醫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爲乙方享受工傷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乙方應當享受的工傷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與規章制度

第十三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公司規章制度的培訓。

第十四條、乙方願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同時愛護甲方的財物,維護甲方的利益。

第十五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可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進行修訂。

八、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的變更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採取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方與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七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訂立、解除、終止本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執行。

2、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七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極大傷害的;

3.4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甲方要求乙方不能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乙方拒不改正的;

3.5違反勞動紀律,泄露甲方機密的;

3.6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

4、甲方有以下情形之一,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根據乙方爲甲方服務年限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金:

4.1依照企業破產法進行重整的;

4.2生產經營及發生一定困難的;

4.3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本協議後任需裁員的;

4.4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改變,致使本協議無法執行的;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5.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5.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5.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費的;

5.4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 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的;

5.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機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前通知甲方。

第十八條、勞動合同的終止。

1、在下列情形下,勞動合同終止:

1.1勞動合同期滿的;

1.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1.3乙方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1.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1.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提前解散的。

2、甲方應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5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盒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有關規定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賠償的,在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而離職或擅自離開,應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和相關責任。

第二十一條、乙方需要辭職的,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須經相關主管同意簽字後,可以辭職;特殊情況或特殊崗位辭職的須按《離職管理制度》申請離職程序辦理。

第二十二條、非乙方原因,甲方辭退乙方,則應一次性結清所有約定工資。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離職前,應按甲方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中的未盡事項、文件、資料、憑證、各種辦公用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甲方指定人員。乙方未按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甲方將不予辦理工資結算,並有權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

九、經濟補償

第二十四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依照相應的管理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五條、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招收錄用費、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及依據甲方規章制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發生後,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知識產權、商業祕密和競業限制條件

第二十八條、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及勞動合同解除後的一年內,因執行甲方的任務或從事甲方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運用甲方所有或提供的技術信物質技術條件等所完成的技術成果的所有權、使用權、轉讓權及雙方協商一致與該成果有關的知識產權歸屬甲方,如果該技術成果申請專利並被授予專利權的,其申請權及專利權歸屬甲方。

2、甲方的技術信息(包括專用技術,技術訣竅,非專利技術成果等)和經營信息(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產銷策略等)屬於商業機密、技術祕密,乙方必須保守祕密,不得對外泄露,不得用於個人或者幫助他人謀利。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在職期間和離職後 年內,不得再與公司業務有競爭關係的其他公司投資、任職,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有競爭關係的活動。

第二十九條、公司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及甲乙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均爲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其他約定事項: 1、勞動合同期間內,乙方戶籍地址、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聯繫。2、本合同未及事宜以及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與國家規定有牴觸的,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3、本合同不得塗改,不得代簽。

甲方(單位)公章: 乙方(勞動者)簽名: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鑑證機關(章)

年 月 日

計件工勞動合同 第五篇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從二O 年一月一日起至二O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操作崗位(工種)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產品生產、分裝、包裝及厂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珠海市 。

(三).甲方有權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工作崗位或職務,乙方應當服從。如甲方需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書加以確認,改協議書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捌小時,每週工作伍天。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協商後可依法延長工作時間,並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三).甲方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等帶薪假期。

(四).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甲方依法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按《勞動法》相關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爲計件工資制。公司具體計件工資單價和計算方式作爲計算勞動報酬的依據。

(二).乙方按甲方的計件工資制度,每天的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所得勞動報酬不低於本區域最低工資標準。

(三).因甲方原因,若逢生產淡季,產量無法滿足計件生產的,勞動報酬按基本工資發放(不低於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

(四).甲方每月三十日之前發放乙方上月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假工資(按基本工資的80%支付)。

(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以從乙方工資中扣除以下費用:參加社會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個人所得稅、公司規定的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其它費用。

五、社會保險

合同期內,甲方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的負擔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職業病防護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自覺遵守和執行甲方的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和職業病防護措施,進行安全生產和工作。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珠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九、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或依法申請調解、仲裁和提起訴訟。。

十.其它約定的內容

(一).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已經如實告知、交付並組織乙方全面學習了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已經全面知悉並理解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內容並且自願遵守;乙方違反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視違反情節,依據法律和單位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的規定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安排人員接替工作,保持生活經營活動的持續性和連續性,儘量減少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未履行提前通知義務以解除勞動關係而自動離崗的,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允許情形外,應由承擔賠償甲方經營損失的責任。且在此情況下,其他用人單位招用乙方的,該用人單位與乙方對甲方構成共同侵權,甲方有權依法要求該用人單位和乙方連帶賠償經濟損失。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珠海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計件工勞動合同 第六篇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 年 ----- 月 -----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從 ------ 年 ----- 月 ----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 --------- 。

(二)試用期爲 (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乙方的工作地點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2)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8 小時(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 40 小時(不超過40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 ---------------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 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 ---- 元)或按 以多勞多得記件的方式計發薪資,同時加班費已折算產品單價內 執行。

(三)甲方每月 20 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它約定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四)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合作醫療保險 2.工傷保險

3. 自願購買養老保險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乙方從事 作業,可能產生 職業危害,甲方應採取 防護措施,並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 (1) 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本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自願承諾嚴格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及通知通告等規定,主動配合公司所開展的各項教育培訓及文體活動,如有違反本人自願接受公司相關制度處理。

2.乙方承諾如本人未經公司許可擅自違規操作或私下離開崗位去操作其它機器及酒後作業等導致事故由本人自己承擔,與公司無關。

3.乙方承諾如本人觸犯國家刑法或使用禁用制具等,刑拘時除自動解除此合同外不要求公司支付本人任何薪資。

4.乙方承諾如本人在公司內同他人打架導致他(她)人受傷或造成公司財,物受損除支付他(她)人醫藥費及照價賠償公司物品另外作無薪資開除處理,嚴重者將移交司法部門處理,本人自願同意不要求公司支付任何薪資。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計件工勞動合同 第七篇

甲方: 杭州愛勃服飾廣德分公司 地址:廣德縣桃州鎮團山村五組(新灣) 電話: 0563--6017768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將安排乙方在 生產車間 (地點)從事 縫紉車位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額定工作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乙方服從甲方工作時間調整安排。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春節的休息、休假的權利;具體事宜由甲方通知。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約定工資爲:工資實行計件制,多勞多得,年終有年終獎。

第七條 自六月起,工資至年底放假一次性付清,年底放假之前每月可以支取相應的生活費。

五、規章制度

第八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試用期內爲三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擅自離職的,並給甲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十條 按照法律規定,甲方因經濟性裁員,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經濟補償和賠償

第十二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乙方因故意或違規操作給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 因乙方涉嫌違法被相關部門處罰或者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被開除、辭退的人員,除未領取的勞動報酬(即基本工資)外,公司不支付任何性質的賠償金或補償金。 第十四條 乙方因故意或違規操作給企業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八、其 他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末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 甲方廠區內大門左側宣傳欄 爲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該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名、按印)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計件工勞動合同 第八篇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繫電話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 性別 聯繫電話

戶籍類型(城鎮、農村)

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社區(村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一)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時止。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璧山縣人民醫院。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臨牀護理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1、具體工作內容按崗位工作職責執行;

2、依法執業、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嚴格遵守甲方建立的醫院管理制度。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作工時制度,休息、休假參照同等崗位正式人員執行。

第五條 甲方每月 10 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上月工資。甲乙雙方約定:嚴格執行重慶市關於工資水平的規定,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一)崗位工資: 元/月(中專400.00元/月、大專450元/月);

(二)績效獎勵工資:臨牀科室根據本人實際工作業績,分配科室獎金。

(三)臨牀值班補助費參照同等崗位正式人員標準據實發放。

第六條 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等各種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按 醫院規定執行。

第七條 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按醫院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算按照醫院規定參照同等崗位人員執行。

第九條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按醫院規定執行。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嚴格遵守醫院管理制度。

(二)服從甲方工作崗位安排、調動。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予以解除本合同。

⑴違反《臨牀護士崗位責任書》的要求,或違背本人承諾,經教育後仍然不改正的;

⑵違反《護士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醫院管理制度的規定,給醫院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⑶缺乏責任心,違反操作規程、護理常規或規章制度,給患者或醫院造成嚴重損失的;

⑷違反醫院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每年違紀超過5次的;或曠工累計達5天的;

⑸工作懶惰或服務態度差,患者投訴達5次/年,或科室負責人投訴達5次/年;

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⑺不服從工作安排的,或連續三個臨牀科室都拒絕接納的;

⑻不按規定參加“三基三嚴”培訓與考試,每年缺考達5次,或每年三基考試補考不合格達5次的; ⑼連續5年沒有完成醫學繼續教育學分管理規定的;

⑽在《護士崗位責任書》的規定年限內不能晉升職稱的;或工作表現差,調整3個科室仍沒有進步,連續3年績效考覈排名倒數10名的。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以下材料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一)乙方的執業護士資格證書;

(二)乙方的身份證複印件;

(三)乙方的畢業證書複印件;

(四)臨牀護士崗位責任書;

(五)乙方的承諾書;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計件工勞動合同 第九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因工作需要聘用__________爲我單位員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限 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二、工作任務

乙方職位是 __________,在合同期內,甲方將可能指派乙方於其它職位。

三、工作時間與報酬

(一)工作時間:甲方實行每週_________日,每日_________小時工作制。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按規定發給加班加點費。

(二)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崗位和承擔任務,甲乙雙方協商定爲每月_________元。。

四、勞動紀律

(一)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二)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保證生產。

(三)愛護單位財產,不無故損壞公物。

(四)上班工作(生產)時間不得做私事,不得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事。

(五)聽從指揮,服從調動。

(六)保質保量完成任務,不得投機取巧。

(七)有事及時請示報告,不得擅自主張。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和辭職

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計件工勞動合同 第十篇

甲方:

乙方: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 與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天。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藥品質量管理及銷售工作。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的勞動質量和數量要求是符合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要求。

第四條 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 元。

第五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規、規章,爲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六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勞動未達到勞動合同規定的質量和數量的;

3、甲乙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二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九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迫害的,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凳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祿豐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省、州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計件工勞動合同 第十一篇

甲 方: 乙 方:

僱主(以下簡稱甲方) 與受僱職工(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雙方之間勞動合同關係的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終止,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爲三個月,如能勝任此項工作,試用期滿正式錄用。

第二條 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基本工資 元,計件工資按實際完成工作超出部分提成。每趟提成不低於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 元。此外,乙方出勤情況符合甲方規定,可獲得全勤獎金人民幣 元,乙方工作符合安全出車規定,整月與意外事故,車子無損壞和刮傷,可獲得安全獎金人民幣 元。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工作。乙方服從甲方安排並認真執行和完成工作任務。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12小時,每週不超過72小時,甲方保證乙方至少每週休息一日,如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時,要經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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