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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親子園虐童事件?如果發生在國外結果會怎樣?

來源:育兒百科谷    閱讀: 2.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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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親子園虐童事件發生在國外,結果會怎樣?作爲一位母親,看到攜程親子園虐童的視頻,真的是心驚肉跳地憤怒,我不能理解,更無法想象,在國外遭遇親子園虐童事件,家長該如何保護孩子?

和許多人一樣,寫下這篇文章的時候,心裏懷着激憤和強烈的訴說欲。

事件的整個過程,“推搡、毆打、餵食芥末”這些反覆出現的字眼一次次衝擊着我們的心,激起我們的激盪的情緒。更可怕的是,這樣的虐待行爲並不是剛剛出現的,它是已經長久存在了。

所有的這些細節,都讓我不寒而慄。那些孩子們在暴力面前的驚恐、顫抖、無能無力、不知所措,是所有的爲人父母者都無法承受之痛!

層出不窮的幼兒園虐童事件

這並不是一件孤案!

諸如此類的事件,屢屢被曝光,這纔是最讓人心痛的:

2012年,浙江溫嶺藍孔雀幼兒園,20歲的女老師因爲“好玩”,用手揪住一名男童的耳朵,將他拎起離地,一旁老師幫忙拍照。

2013年,河北燕郊一所幼兒園,家長髮現孩子身上的針眼和刀痕,老師逼孩子喝尿。

面對這些種種違揹人性的行爲,必須保持零容忍,必須要爲孩子的安全保障負責。

這樣的情況下,孩子所受到的傷害不僅僅是身體上的,更是心理上的。如果長期處於這樣的環境當中,對孩子以後的成長更是留下了可怕的陰影!

那些遭受虐待的孩子,會本能得壓抑自己內心情緒,變得內向、警惕、惶恐,成長過程中形成對家庭、學校、社會各方面人際關係的敵視。

如何看待親子園虐童事件?如果發生在國外結果會怎樣?

這時,我真的忍不住會去想象:

那些被侮辱被傷害的孩子,你現在還好嗎?

我覺得,面對這些,我們除了憤怒和淚水,我們是不是更應該深刻反思:我們還能爲孩子們做些什麼?

美國法律對於這種行爲是怎麼做的?

朋友圈很多人都在問我,如果這個事情發生在美國,會怎麼樣?

我們必須承認一點,爲了有效防止兒童虐待,目前美國已經建立一套完整、成熟的兒童虐待法律保護體系。

在這套體系當中,我覺得有兩點是最值得我們學習的。

在法案中規定了強制報告制度:

規定與兒童有經常性接觸的人員都有報告義務。

有18個州規定,“只要懷疑就有報告義務”。而報告的標準很簡單,只要一個人知道、有理由相信或者懷疑一名孩童正在遭受虐待,就有向兒童保護服務處報告的義務。在接到報告後,就會對相關情況進行調查。如果有關人員沒有盡到舉報之義務,就會受到處罰,比如罰金、監禁,甚至可能承擔民事責任。

在我身邊,就發生過被舉報的事 件。一個華人父母與孩子因爲生活瑣事起了爭執,無意間打了孩子一下,這一幕被路人看見,立即報警。隨後,這對夫妻遭到了當地女兒兒童保護協會的起訴,而他們的孩子也被帶到了當地的兒童監護機構看管。

在美國,像這樣的事情屢見不鮮。大家對待兒童一事上的“多管閒事”是出了名了,只要看到有兒童被打,或者懷疑孩子遭受虐待,即使沒有任何證據也都會報警。因爲這不僅是公民的權力,也是公民的義務。

在中國的文化裏,父母打自己的孩子好像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就連中國的俗話裏都說,“油鹽出好菜、棍棒出孝子!” 但是在美國很多州,父母打自己的孩子都是犯法的,就更別說幼兒園的老師毆打、虐待孩子了,這已經構成了非常嚴重的刑事案件了。

美國的《兒童虐待預防和處理法案》

對虐待兒童作出詳盡無比的界定:把虐待兒童視爲是重罪,處罰的措施根據各州的規定,以及案情的情節嚴重與否來決定的,最嚴重者可能面臨終身監禁的處罰。

美國法律對虐童者的懲罰嚴厲到什麼程度呢?

這個新聞就有些代表性:

美國媒體14日報道,看護者喬丹在照顧孩子時,讓一兩歲大的寶寶相互毆打、逼迫他們吃滾燙的食物,罵他們醜,用水管衝孩子的臉,還不許他們哭。喬丹的暴行持續了數月,對此,她認爲這是“娛樂”。當事件曝光後,喬丹被判7項重罪和6項輕罪罪名成立,現面臨最長41年監禁。

缺失的中國法律條文

但是,在我們中國呢?

虐待兒童,無論行爲多麼惡劣,給孩子的身心帶來多麼巨大的傷害,只要沒有構成孩子重大傷殘,施暴者最多就是被開除,被罰款,公開道歉,頂天了就是一個行政拘留——完全上升不到刑事案件的層面。

就像上面提到“爲了好玩”而拎孩子耳朵的浙江溫嶺藍孔雀幼兒園的虐待者,她後來怎麼樣了呢?她被幼兒園開除——但實際上,她本來就不應該上崗,因爲她根本沒有教師資格證。

雖然她被公安機關帶走了,

但是,最終的結果呢?

這位虐待兒童的女老師,得到了這樣的裁決:無罪釋放!

爲什麼呢?

因爲我們只有虐待罪,而沒有虐待兒童罪,

唯一相關的法律條文,是刑法裏面的補充條例。

附:2015年8月29日頒佈的《刑法修正案(九)》

在此法條後增加一條,作爲補充:

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第一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最爲重要的是,迄今爲止我們依然沒有一部《虐待兒童法案》來對虐兒作出詳細地限定,也沒有相應的懲罰措施來震懾這些惡魔。

如何看待親子園虐童事件?如果發生在國外結果會怎樣? 第2張

因此,我覺得在國內,虐童的犯罪成本還是太低,所以才使得這些無良的人有持無恐、前仆後繼地恐嚇、威脅、體罰幼童!這是非常現實的問題。

我非常急切地希望中國也可以儘快出臺相關法律和監管機制,這樣讓願意參與維護兒童安全的每個人都有地方和渠道去報告,同時也能降低舉報人的身心壓力;我們不能再縱容這些惡魔的卑劣行徑,而法律是唯一有效的手段!

美國親子園的管理制度

大家都知道,我也是兩個孩子的媽媽,我和機器人先生都非常忙,所以兩個孩子在不到兩歲就被我放到幼兒中心。我對於幼兒中心幾乎沒有太多的顧慮,因爲我瞭解他們的監督制度是何等地嚴格。

先介紹一下:

以我所在的加州爲例,幼兒園分爲家庭幼兒園與幼兒中心或者日託所(Day care),但都必須向加州社會事務部提交申請。無證開辦幼兒園的話,會面臨每天200美元的罰款,甚至會觸犯法律。

對幼兒教師,美國各州普遍要求具有本科學歷,持有資格證,通過背景考覈。甚至有些州會要求幼師具有碩士及以上學歷,有時還會對專業作出規定(比如需要有教育學的背景)。

不僅申請資質和教師資格上嚴厲,而且在學校的管理上也非常嚴格。

有一次,我大兒子凱凱回到家,拿回來一份張長長的報告。我很詫異,看了內容才知道,原來孩子在學校做遊戲的時候因爲踩空,自己摔了一覺,頭被撞了一下。這份報告非常詳盡地記錄下了事情的整個過程,包括時間、地點、當時發生時有誰在場、事情發生的整個經過,以及老師採取了什麼樣的應急措施等等。最後還附上了班主任和教導主任的簽名,以此來證明事情的真實性。

美國的學校對於學生的意外是非常重視的,教師的職責和責任也非常明確。

我覺得,每一個教師的盡職盡責不是單單依賴教師的人品,道德感或者良知。最爲有效的手段是,其實是學校責權明確的管理制度。

如何給孩子選擇一個放心的幼兒園?

最後,在預防孩子受到虐待的事情上,最需要積極行動的是我們每一位家長。

作爲家長,我們首先需要爲孩子選擇一個好的幼兒園,那怎麼樣來界定一所幼兒園是否值得信懶呢?

我認爲需要注意以下10點:

1、教師團隊是否穩定

2、教師考覈標準是否嚴格,是否有持續性的培訓和考覈

3、課程安排是否科學

4、教學是否用心

5、是否注意孩子的健康教育

6、是否有專門的體育老師

7、校園活動是否豐富

8、教室是否有攝像頭

9、老師比例是否合理

10、最爲重要的還是學校的監督機制是否完善。道德和良知不應該是防範老師虐待的主要訴求點,唯有行之有效的監管和管理手段,纔是杜絕虐待的關鍵所在。

選出了好的學校之後,我們每一個家長還必須細緻觀察我們的孩子的變化。因爲,孩子們還年幼,我們不能被動等待孩子們會把自己的遭遇用語音的方式來告訴我們。但是,我們可以通過自己的觀察,來判斷。

如何判斷孩子是否遭受暴力?

日本關東地區櫪木市發行的一本教師手冊中,

列舉了需要注意的兒童被虐待的信號:

1.老師寫板書時只要一舉手,孩子就下意識地抱住腦袋

2.老師輕微警告,孩子就嚇得一動不動

3.孩子吃校餐的時候飢不擇食

4.孩子出現與性相關的言行和奇異行爲

5.說話像大人

6.喜歡用暴力解決問題

7.喜歡用奇異行爲吸引他人注意

8.反覆出現逃課、遲到缺席、小偷小摸、遊蕩等問題行爲

9.放學後不愛回家

10.學習能力驟降、反應遲鈍、虐待動物、忘事

11.感情表現極端貧乏

12.容易暴怒和突然陷入恐慌等

當孩子出現這些跡象時,我們一定要引起重視,很可能孩子在幼兒園度過地不愉快甚至很痛苦。

我們要及時和孩子進行溝通,詢問孩子在園的情況。我們爲人父母,是孩子最後的庇護所。

如何看待親子園虐童事件?如果發生在國外結果會怎樣? 第3張

我們首先需要爲孩子建立溫馨的、民主的家庭氛圍,與孩子建立起親密且平等的關係,讓孩子在外所受到創傷時,都能在自己的家中得到舒緩。

最後,我想說:

很多的聚焦在大衆眼球的事件,往往過段時間就湮滅在我們的生活裏,但是我希望這一次的親子園事件真的能夠讓我們大家都能看到一些東西,得到一些啓示。

孩子是我們未來的希望。我們需要整個社會、學校和家長的共同努力,才能真正有效地爲他們創建安全美好的成長空間。

希望未來,每一位家長都能夠看見自己的小天使在幼兒園裏自由健康地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