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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暴力”比打孩子更加讓孩子傷心

來源:育兒百科谷    閱讀: 2.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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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孩子肯定傷人

王朔曾經寫過自己捱打的經歷:

在美國,打小孩是犯法的。說實在的,全社會最普遍的暴力就是家庭暴力,打老婆都是其次,打小孩很常見。

而且有人居然非常無恥地認爲,這是正常的,說是爲了孩子好,是愛孩子。我打死你這叫愛嗎?你要是愛我就表現出來,讓我感覺到你在愛我。你把我往死裏打,這叫愛?如果這叫愛,這愛就是罪惡滔天。……

我小時候,我父親打我一直打到他打不動爲止。每次我都想,我以後有孩子了,我絕對不打他一下。我認爲打小孩太可恥了。這叫欺負,欺負比你弱小的東西,你可恥不可恥?

王朔的父親是否真的打他到打不動爲止,我不知道。我見過鄰居叔叔打他大兒子,打到後來是鄰居叔叔落了淚,頹喪地放手坐在椅子上,看起來好像是打到筋疲 力盡打不動了,而當時六七歲的我卻能感覺到並不是表面這樣的,是他自己內心的變化令他癱軟了下來,也許是意識到自己的借題發揮,也許是可憐自己一片恨鐵不成鋼的心思吧。

“冷暴力”比打孩子更加讓孩子傷心

錢鍾書的文章中記錄有錢鍾書先生小時候挨父親痛打的情況:

“鍾書十四歲和鍾韓同考上蘇州桃塢中學 ( 美國聖公會辦的學校 ),父母爲他置備了行裝,學費書費之外,還有零用錢。他就和鍾韓同往蘇州上學,他功課都還不錯,只算術不行。

那年他父親到清華大學任教,寒假沒回家。鍾書寒假回家沒有嚴父管束,更是快活。他借了大批的《小說世界》《紅玫瑰》《紫歲蘭》等刊物恣意閱讀。

暑假他父親歸途阻塞,到天津改乘輪船,輾轉回家,假期已過了一半。他父親回家第一事是命鍾書、鍾韓各做一篇文章;鍾韓的一篇頗受誇讚,鍾書的一篇不文不白,用字庸俗,他父親氣得把他痛打一頓。

鍾書忍笑向我形容他當時的窘況:家人都在院子裏乘涼,他一人還在大廳上,捱了打又痛又羞,嗚嗚地哭。這頓打雖然沒有起‘豁然開通’的作用,卻也激起了發奮讀書的志氣。

鍾書從此用功讀書,作文大有進步。他有時不按父親教導的方法做古文,嵌些駢驪,倒也受到父親讚許。他也開始學着作詩,只是並不請教父親。”

打孩子肯定會令孩子又痛又羞,卻有時也能激發孩子的反抗心和志氣,如錢鍾書先生少時,如王朔。

可是,打孩子必然造成孩子與父母關係上的疏遠乃至怨恨。 從王朔的話我們聽出來怨恨,而錢鍾書的“並不請教父親”,讓我們看到一個少年對父親的主動疏遠。

中國有句俗語:下雨天打孩子,閒着也是閒着。可見,古人認爲打孩子是有益的消閒活動。又有名言曰:棒下出孝子。

可見,自古以來打孩子便是被認可的有效育兒工具。我們小的時候好像沒有聽說過誰家不打孩子的。但可怕的是,大人的諸多不順心,往往在家裏藉着打孩子發泄出來。

冷暴力比打孩子更傷人

隨着獨生子女政策的實施,兒童教育、家庭教育越來越受重視,家庭暴力、打孩子等議題被越來越多人關注。

孩子也有人權,打孩子會給孩子造成心理陰影等已成共識,這是進步。 可惜,有的時候會出現矯枉過正的現象。曾經有一個家長諮詢過我這樣一件事:

在幼兒園,老師特別強調,無論如何都絕對不能打孩子。有一天,我接了孩子回家,孩子在路上鬧脾氣,無理取鬧。我用盡了各種辦法,都不管用。我已經到了忍耐的極限,就要動手打他了,想起老師的話,只好忍住。我只好不再理他,因爲一理他我一定會爆發。過了一會兒,我兒子嚷嚷了半天,見我不理他,哭了起來。他說:媽媽,你怎麼不跟我說話?他那種委屈還有恐懼比我打了他還嚴重……

不理他,讓他待一邊反省。美國早年的育兒經就是這樣建議的,叫做 time out,甚至建議家裏設置專門的用於冷靜和反省的空間——冷靜角。

近幾年,心理界的研究發現這樣做不見得管用。有的孩子是獨自待在那裏了,但是沒有反省。有的孩子則產生了被遺棄感,被不同對待產生羞辱感,受到的心理創傷更嚴重。

這種“不理你”的懲罰方式被定義爲“冷暴力”。 冷暴力有的時候比熱辣辣的一頓揍殺傷力更大。

1)冷暴力意味着切斷聯繫、拒絕溝通。打一頓起碼還有身體接觸。

2)冷暴力讓孩子自我反省,最後自己主動屈服,打一頓是把屈服強加給你,你可以保留內心的反抗與尊嚴。

3)冷暴力是絕對的我正確你錯誤,打一頓卻暴露了父母的弱點,兩人共同分擔錯誤。

4)冷暴力是對孩子的徹底絕望,潛臺詞是:我都已經不認爲你值得我花時間和精力了。

打一頓卻往往含着恨鐵不成鋼的意思在,否則也不花這麼大的力氣了,反而是對孩子的期望和認可。 當然,這裏的“打一頓”,不包括那些借題發揮的、爲泄憤而拿孩子出氣的等等,不純然是因爲孩子的錯誤而懲罰孩子的行爲。

打還是不打?我們應該怎麼做?

當家長實在拿孩子沒有辦法時,尤其是當孩子確實有錯誤的言行、有必要讓孩子接受教訓、做出改變時,打孩子要比冷暴力“好”一些,兩害相權取其輕。

家長不是天生的聖人,不可能什麼事情都能處理,只要認識到自己需要不斷學習,總能找到與孩子溝通的辦法。

在還沒有找到合適的辦法之前,選用傷害小一點的辦法。 還有一種特殊情況。美國心理學家保羅·艾克曼描述過這樣一件事:

在她女兒2歲左右剛學會走路的時候,有一天她蹣跚着走到了外面的馬路上,那裏有車往來,很危險。

保羅把她抱回來,她又跑出去了,她非但認識不到危險,反而認爲這是一個很有趣的遊戲——我跑,爸爸抱回來,我再跑。幾次之後,保羅意識到這樣不行,他自己也確實很惱火,講道理孩子聽不懂,制止又制止不住。

於是,最後一次把女兒抓回來,他重重地在女兒屁股上拍了兩下。這下見效了,孩子再沒有往馬路上跑了。

我們並不是提倡打孩子,但是有些時候,打了也就打了,但是要注意以下幾點:

1)當你只有冷暴力和打孩子兩個選擇的時候,記住選擇冷暴力的傷害可能更大。

2)打孩子只是因爲某件具體的事情,而不是家長髮泄自己的情緒

3)打孩子不是爲了懲罰,而是讓孩子明白自己做錯了事,要承擔後果。

4)最好事先有約定,哪些言行的後果是要捱打的。

5)在講道理孩子沒法聽懂,而孩子的錯誤會造成嚴重後果的時候,可以打。

6)打完孩子,如果後悔了,可以就自己的“打”向孩子道歉,檢討自己的方式 方法,但注意不要讓孩子誤以爲你不應該管他,誤以爲是在爲整件事道歉。

7)我們不是聖人,因此我們要不斷學習,不能總用“沒辦法”當藉口來打孩子。 辦法一定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