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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自然災害國際日手抄報】預防自然災害手抄報 自然災害手抄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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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自然災害國際日手抄報,自然災害的發生是人爲不可控制的,如果能夠減少自然災害我想每個人都是願意的,減少自然災害國際日就在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三,希望我們能夠一起保護地球。

減少自然災害國際日手抄報:減少自然災害國際日介紹

聯合國大會於1989年12月22日通過44/236號決議,指定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三爲減少自然災害國際日。在國際減少自然災害十年(1990-1999)期間,每年都紀念減少自然災害國際日。 2001年,大會決定繼續在每年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三紀念減少自然災害國際日(56/195號決議 ,12月21日),並藉此在全球倡導減少自然災害的文化,包括災害防止、減輕和備戰。

這是由原美國科學院院長弗蘭克?普雷斯博士於1984年7月在第八屆世界地震工程會議上提出的。此後這一計劃得到了聯合國和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聯合國分別在1987年12月11日透過的第42屆聯大169號決議、1988年12月20日透過的第43屆聯大203號決議,以及經濟及社會理事會1989年的99號決議中,都對開展國際減災十年的活動作了具體安排。1989年12月,第44屆聯大透過了經社理事會關於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的報告,決定從1990年至1999年開展“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活動,規定每年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三爲“國際減少自然災害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Natural Disaster Reduction) 。1990年10月10日是第一個“國際減災十年”日,聯大還確認了“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的國際行動綱領。2001年聯大決定繼續在每年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三紀念國際減災日,並藉此在全球倡導減少自然災害的文化,包括災害防止、減輕和備戰。

行動目的

“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國際行動綱領首先確定了行動的目的和目標。行動的目的是:透過一致的國際行動,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減輕由地震、風災、海嘯、水災、土崩、火山爆發、森林大火、蚱蜢和蝗蟲、旱災和沙漠化以及其它自然災害所造成的人命財產損失和社會經濟的失調。

其目標是:增進每一國家迅速有效地減輕自然災害的影響的能力,特別注意幫助有此需要的發展中國家設立預警系統和抗災結構;考慮到各國文化和經濟情況不同,制訂利用現有科技知識的適當方針和策略;鼓勵各種科學和工藝技術致力於填補知識方面的重點空白點;傳播、評價、預測與減輕自然災害的措施有關的現有技術資料和新技術資料;透過技術援助與技術轉讓、示範項目、教育和培訓等方案來發展評價、預測和減輕自然災害的措施,並評價這些方案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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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自然災害國際日手抄報:歷屆國際減災日主題

1991年10月9日主題是“減災、發展、環境――爲了一個目標”。

1992年10月14日主題是“減輕自然災害與持續發展”。

1993年10月6日主題是“減輕自然災害的損失,要特別注意學校和醫院”(Stop Disasters; Focus on Schools and Hospitals)。

1994年10月12日主題是“確定受災害威脅的地區和易受災害損失的地區――爲了更加安全的21世紀”(Protection of Vulnerable Communicities from the Effects of Natural Disasters)。

1995年10月11日主題是“婦女和兒童--預防的關鍵”(Women and Children - the Key to Prevention),活動的重點是:召開婦女和兒童如何能在預防災害工作中發揮關鍵作用的各種會議;出版婦女和兒童如何在預防災害中發揮作用的研究專集,安排一些項目對婦女和兒童在防災中的作用作出專題調查報告等。

1996年10月9日主題是“城市化與災害”(Cities at Risk)。

1997年10月8日主題是“水:太多、太少――都會造成自然災害”(Water: Too Main Cause of Natural Disasters)。

1998年10月14日主題是“防災與媒體--防災從信息開始”(Natur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the Media)。

1999年10月13日主題是“減災的效益――科學技術在災害防禦中保護了生命和財產安全”(Prevention Pays)。

2000年10月11日主題是“防災、教育和青年--特別關注森林火災”(Disaster Prevention, Education and Youth, with special focus on forest fires)。

2001年10月10日主題是“抵禦災害,減輕易損性”(Countering Disasters; Targeting Vuherability)。

2002年10月9日主題是“山區減災與可持續發展”(Disaster Reduction for Sustainable Mountain Development)。

2003年:面對災害,更加關注可持續發展

2004年:減輕未來災害,核心是如何“學習”

2005年:利用小額信貸和安全網絡,提高抗災能力

2006年:減災始於學校

2007年:防災、教育和青年

2008年:減少災害風險 確保醫院安全(Hospitals Safe from Disasters)

2009年:讓災害遠離醫院

2010年:建設具有抗災能力的城市:讓我們做好準備!(Making Cities Resilient:“My city is getting ready”。)

2011年:建設具有抗災能力的城市—讓我們作好準備。

2012年:女性——抵禦災害的無形力量。

2013年:面臨災害風險的殘疾人士。

2014年:提升抗災能力就是拯救生命——老年人與減災(Resilience is for Life——Older Persons and Disast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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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自然災害國際日手抄報:國際減輕自然災害日介紹

國際減輕自然災害日是由聯合國大會1989年定於每年十月的第二個星期三。2009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改爲每年10月13日國際減輕自然災害日,簡稱“國際減災日”。

自然災害是當今世界面臨的重大問題之一,嚴重影響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和威脅人類的生存。聯合國於1987年12月11日確定20世紀90年代爲“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IDNDR)。所謂“減輕自然災害”,一般是指減輕由潛在的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對社會及環境影響的程度,即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使公衆的社會和經濟結構在災害中受到的破壞得以減輕到最低程度。

發展歷史

國際減災十年是由原美國科學院院長弗蘭克·普雷斯博士於1984年7月在第八屆世界地震工程會議上提出的。此後這一計劃得到了聯合國和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

聯合國分別在1987年12月11日通過的第42屆聯大169號決議、1988年12月20日通過的第43屆聯大203號決議,以及經濟及社會理事會1989年的99號決議中,都對開展國際減災十年的活動作了具體安排。

1989年12月,第44屆聯大透過了經社理事會關於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的報告,決定從1990年至1999年開展“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活動,規定每年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三爲“國際減少自然災害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Natural Disaster Reduction) 。

1990年10月10日是第一個“國際減災十年”日,聯大還確認了“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的國際行動綱領。

2001年聯大決定繼續在每年10月的第二個星期三紀念國際減災日,並藉此在全球倡導減少自然災害的文化,包括災害防止、減輕和備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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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自然災害國際日手抄報:活動內容

國際科學聯合會理事會(ICSU)、國際大地測量學與地球物理學會(IUGG)、國際地質學學會(IUGG)、國際工程地質學會(IAEG)、國際岩石圈聯合會(ICL)等國際組織都表承支持,此外,至少有17個國家、地區(包括日本學術會議,加拿大皇家學會等)也作出了響應,表示極大的興趣和充分的支持。1987年底,由摩洛哥和日本倡議,幾一個國家聯名向42屆聯合國大會提出減災議案,這個議案於1987年12月11日極大會通過,並形成169號決議。它的主要內容爲:確定把從1990~2000年,本世紀最後的10年定名爲國際減輕自然災害一年,英文名爲International Decade for Natural Disaster Reduction,簡寫爲IDNDR,中文簡稱爲“國際減災十年”或“減災十年”。 它旨在聯合國的主持下,通過國際上的一致行動,把當今世界上,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由於自然災害造成的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社會和經濟停頓減輕(少)到最低的程度。具體目標爲通過廣泛的國際合作,技術援助或轉讓,項目示範,教育與培訓等手段推廣和應用已經擁有的知識、技術和經驗,繼續發現新的研究領域,提高各國,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防災、抗災能力。 決議要求各國政府,科學技術團體、非政府組織廣泛熱烈響應,在聯合國領導下,從事減災十年的活動,還特別要求聯合國各成員國政府建立相應的國家委員會,制訂各自的方針。爲實現國際減災十年作出貢獻。 決議還要求聯合國祕書長就籌備工作的進展情況,特別是聯合國系統本身如何發揮推動與促進作用,向43屆聯合國大會進行報告。

聯合國在作出“國際減災十年”的決議後,開展了一系列的準備工作:1988年2月19日,聯合國新聞署就169號決議正式發佈消息,並宣佈聯合國祕書長爲執行這一決議決定成立一個“國際減災十年”的指導委員會,由聯合國發展與經濟合作總署總幹事詹姆·李佩特任主席,聯合國救災署協調員馬哈默特·埃塞菲任副主席,副協調員任祕書,其它成員分別由聯合國科學與技術發展中心(CSTD)、開發署(UNDP)、環境署(UNEP)、人類居住中心(UNCH8)、糧農組織(FAO)、教科文組織(UNESCO)、國際通訊聯盟(ITU)等的高級官員擔任。 與此同時,聯合國祕書長還決定成立一個“特別國際專家小組。(AD-hoc International Expert Group)。聘請“國際減災十年”創始人——美國科學院院長法蘭克·普勒斯博士主持召集國際著名災害專家在1988年3月22日~24日在美國華盛頓集會,研討如何實現國際減災十年活動的目標,特別是國際專家委員會的性質、任務、組織形式籌,並發表了會議紀要,特別專家組的任務是向聯合國祕書長提供與減災一年有關的科學技術和實施方面的建議,制定如何實現國際減災十年活動的計劃.併爲執行計劃提出了個相應的體制,以發揮聯合國的作用。

1988年12月20日,聯合國第43屆大會就開展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活動的內容與規模作出相應的決議(43-203號決議)。 1989年7月聯合國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做出了89-99號決議,建議聯合國大會採取行動,爲實現國際減災十年活動的目標制定一個適當的行動綱領,1989年底舉行的第44屆聯合國大會上,經濟及理事會通過關於“國際減災十年”的決議案,宣佈“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活動於1990年1月1日開始,決定指定每年10月第二個星期的星期三爲國際減輕自然災害日,並於每年以適合10年的目標和目的的方式紀念該國際日等。

第44屆聯大還通過了《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國際行動綱領》。他織安排;財政計劃及審查等。這個綱領的產生,爲在世界範圍內的一致減災活動鋪平了道路。

“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國際行動綱領首先確定了行動的目的和目標。即透過一致的國際行動,特別是在發展中國家,減輕由地震、風災、海嘯、水災、土崩、火山爆發、森林大火、蚱蜢和蝗蟲、旱災和沙漠化以及其它自然災害所造成的人命財產損失和社會經濟的失調。其目標是:增進每一國家迅速有效地減輕自然災害的影響的能力,特別注意幫助有此需要的發展中國家設立預警系統和抗災結構;考慮到各國文化和經濟情況不同,制訂利用現有科技知識的適當方針和策略;鼓勵各種科學和工藝技術致力於填補知識方面的重點空白點;傳播、評價、預測與減輕自然災害的措施有關的現有技術資料和新技術資料;透過技術援助與技術轉讓、示範項目、教育和培訓等方案來發展評價、預測和減輕自然災害的措施,並評價這些方案和效力。 國際行動綱領要求所有國家的政府都要做到:擬訂國家減輕自然災害方案,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將之納入本國發展方案內;在“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期間參與一致的國際減輕自然災害行動,同有關的科技界合作,設立國家委員會;鼓勵本國地方行政當局採取適當步驟爲實現“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的宗旨作出貢獻;採取適當措施使公衆進一步認識減災的重要性,並透過教育、訓練和其它辦法,加強社區的備災能力;注意自然災害對保健工作的影響,特別是注意減輕醫院和保健中心易受損失的活動,以及注意自然災害對糧食儲存設施、避難所和其它社會經濟基礎設施的影響;鼓勵科學和技術機構、金融機構、工業界、基金會和其它有關的非政府組織,支持和充分參與國際社會,包括各國政府、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擬訂和執行的各種減災方案和減災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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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自然災害國際日手抄報:自然災害的影響

(1)飲用水供應系統被破壞

絕大多數的自然災害都可能造成飲用水供應系統的破壞,這將是災害發生後首當其衝的問題,常在災害後早期引起大規模的腸道傳染病的爆發和流行。

在水災發生時,原來安全的飲用水源被淹沒、被破壞或被淤塞,人們被迫利用地表水最爲飲用水源。這些水往往被上游的人畜排泄物、人畜屍體以及被破壞的建築中的污物所污染,特別是在低窪內澇地區,災民被洪水較長時間的圍困,更已引起水源性疾病的暴發流行。孟加拉國水災時曾因此造成大量的人羣死亡。

在地震時,建築物的破壞也會涉及供水系統,使居民的正常供水中斷,這對於城市居民的影響較爲嚴重,而且由於管道的破壞,殘存的水源極易遭到污染。海嘯與風災也可能造成這種情況。

災害時,由於許多飲用水源枯竭,造成飲用水源集中。在一些易於受災的缺水地區,居民往往需要到很遠的地方去取的飲用水。一旦這些水源受到污染,將會造成疾病的暴發流行。如四川巴塘曾因旱災而發生過極爲嚴重的細菌性痢疾流行。

在一些低窪鹽鹼地區,水旱災害還會造成地下水位的改變,從而影響飲用水中的含鹽量和PH值。當水中的PH值與含鹽量升高時,有利於霍亂弧菌的增殖,因而在一些霍亂疫區,常會因水旱災害而造成霍亂的再發,並且能延長較長時間。

(2)食物短缺

儘管向災區輸送食物已成爲救災的第一任務,但當規模較大,涉及地域廣闊的自然災害發生時,局部的食物仍然難以完全避免。加之基本生活條件的破壞,人們被迫在惡劣條件下儲存食品,很容易造成食品的黴變和腐敗,從而造成食物中毒以及食源性腸道傳染病流行。

水災常伴隨陰雨天氣,這時的糧食極易黴變。最近發生的中國南方數省的一次大規模水災過程中,就曾發生多起黴變中毒事件。當災害發生在天氣炎熱的季節時,食物的腐敗變質極易發生。由於醃製食品較易保存,在大規模災害期間副食品供應中斷時,醃製食品往往成爲居民僅有的副食,而這也爲嗜鹽菌中毒提供了條件。

食物短缺還會造成人們的身體素質普遍下降,從而使各種疾病易於發生和流行。

(3)燃料短缺

在大規模的自然災害中,燃料短缺也是常見的現象,在被洪水圍困的災民中更是如此。

燃料短缺首先是迫使災民喝生水,進食生冷食物,從而導致腸道污染病的發生與蔓延。

在嚴重的自然災害後短期內難以恢復燃料供應時,燃料短缺可能造成居民個人衛生水平的下降。特別是進入冬季,人羣仍然處於居住擁擠狀態,可能導致體表寄生蟲的孳生和蔓延,從而導致一些本來已處於控制狀態的傳染病(如流行性斑疹、傷寒等)重新流行。

(4)水體污染

洪水往往造成水體的污染,造成一些經水傳播的傳染病大規模流行,如血吸蟲病,鉤端螺旋體病等。但洪水對於水體污染的作用是兩方面的。在大規模的洪水災害中,特別是在行期間,由於洪水的稀釋作用,這類疾病的發病並無明顯上升的跡象,但是,當洪水開始回落,在內澇區域留下許多小的水體,如果這些小的水體遭到污染,則極易造成這類疾病的爆發和流行。

(5)居住條件被破壞

水災、地震、火山噴發和海嘯等,都會對居住條件造成大規模的破壞。在開始階段,人們被迫露宿,然後可能在簡陋的棚屋中居住相當長的時間,造成人口集中和居住擁擠。唐山地震時,在唐山、天津等大城市中,簡易棚屋綿延數十里,最長時間的居住到一年以上。即使遷回原居之後,由於大量的房屋被破壞,部分居住擁擠狀態仍將持續很長時間。

露宿使人們易於受到吸血節肢動物的襲擊。在這一階段,蟲媒傳染病的發病率可能會增加,如瘧疾、乙型腦炎和流行性出血熱等;人口居住的擁擠狀態,有利於一些通過人與人之間密切接觸傳播的疾病流行,如肝炎、紅眼病等。如果這種狀態持續到冬季,則呼吸道傳染病將成爲嚴重問題,如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腦脊髓膜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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