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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優擇偶:你的寶寶更優秀

來源:育兒百科谷    閱讀: 3.0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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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各方面勝過自己,卻不知道如何讓這種美好的願望變爲現實。民間流傳着這樣一句話:“種瓜得瓜,種豆得豆。”這句話形象地描繪了遺傳現象

顯然,選擇一個好的配偶是優生的先決條件。“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性狀十分完美,帶有的基因也十分完美的人是極少的,這就只有在擇偶中相互彌補缺點了。

從優擇偶:你的寶寶更優秀

謹防遺傳病

據有關專家統計,現已發現各種遺傳病4000多種,其中很多遺傳病仍無法治療,如果父母雙方或一方有遺傳病,那麼他們的子女或部分子女就會承襲該遺傳病,而且還會按遺傳病規律一代一代地延續下去,如兩個患白化病的個體結婚,子女都會患白化病,兩個先天性聾啞的個體結婚,子女一般爲先天性聾啞。

有人調查了近50萬人,發現智力低下、癡呆和精神分裂遺傳病中,父母都患病者所生的子女發病率達73%,如果父母一方患病則子女患病率達39.4%,而父母均無病的子女發病率僅0.25%。有的人表面上看和正常人一樣,但卻帶有遺傳病的基因(隱性遺傳),雖然本人不發病,但可以遺傳給下一代。因此青年男女在選擇對象時,不但要注意對方已經表現出來的遺傳病基因症狀,還要注意到遺傳病攜帶者。可以通過觀察對方家庭中是否有遺傳病患者,或者雙方本人通過醫學診斷,如果是遺傳病基因攜帶者,就最好不要選擇,尤其是兩個人患同種病更不宜選擇。

擇偶需講“地利”

我國雲南境內的基諾族,有許多村落由於他們世世代代有近親通婚的習慣,人口一直不多。歷史上曾相當聞名的少妞上塞,如今只留下一座空空的宅基。在厄瓜多爾多亞遜地方,居住着與世隔絕的阿烏卡人,由於他們只能在近親內結婚,因而造成種族退化,瀕於滅絕。在他們中間,先天不足、智力低下、矮子、多指(趾)等畸形到處可見。這是由於近親結婚,夫妻二人攜帶有相同的隱性致病基因,故而造成子代發病。

據世界衛生組織調查證實,近親結婚子女患智力低下、先天畸形和遺傳性疾病要比非近親結婚子女高150倍,近親結婚子女的死亡率是81%,而非近親結婚子女的死亡率只有24%。

所以說,在選擇對象時要儘可能地擴大區域範圍,可以跨縣、跨市、跨省、甚至跨出國籍(當然這隻能是少數人)。社會上曾流傳說:“南方人和北方人結合所生的孩子聰明。”這種說法不無道理,優生理論認爲:血緣關係越遠的婚配,他們之間相同的致病基因越少,其後人患遺傳病的可能性也很少。因此,他們所生的後代多數比較聰明且身體健康。

在農村地區,“姑表親”、“姨表親”之風尚存在,說什麼“親加親,代代親”。其實,這種親是害自己及未來的孩子。

優生宜取長補短

一個人的相貌、智慧與能力是與遺傳有關的,因此選擇配偶最好綜合考慮,取長補短。比如:一位女性的文學水平較高、語言表達能力強,或擅長音樂、舞蹈,那麼她就應該選擇一位數學能力強,具有抽象的邏輯思維和分析思維能力的伴侶,這樣的互補比較好些。此外我們每個人的外表特徵也有所不同,有的美、有的醜、有的胖、有的瘦、有的高、有的矮、有的白、有的黑等等,各自都存在着某些不足,那麼選擇對象的時候也要全面比較一下優、缺點,儘量做到“取長補短”。比如:長相差一些的可以選擇長得漂亮一些的,身材矮小的可以選擇身材高大些的,較瘦的人可以選擇較胖的人。這樣就可以彌補雙方某些方面的“缺陷”,使其子代能較爲均衡的發育。

優生學上有這麼一種現象:若優秀者與優秀者相婚配,會使後代一代更比一代強,從而培養出更優秀的人類個體。如世界聞名的巴赫家庭八代136人,就有50個男人是著名的音樂家。我國南北朝著名的科學家祖沖之,他的兒子祖恆之、孫子祖皓都是機械發明家,又都是著名的天文學家和數學家。因此選擇與自己同樣優秀之偶,纔有可能生育出比自己更爲優秀的後代。

鏈接:爲了讓自己能有一個幸福美滿的家庭,在優生優育方面應注意以下幾點:

1、不應結婚的人 嚴重的遺傳病患者和先天性畸形的人,例如精神分裂症、各種類型的先天性癡呆、進行性肌營養不良、肌強直等病;患有無法矯正的生殖器官畸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者禁止結婚。

2、不宜結婚的人 男女雙方的近親中都有人患同一遺傳性疾病的人,不宜結婚。這主要是指隱性遺傳病和某些多基因遺傳病,例如先天性聾啞、全身性白化病、克汀病、精神分裂症。如果雙方非結婚不可,最好不要生育,以免生下患遺傳病的後代。這樣的男女青年如果分別與正常且近親中也無相同遺傳病患者的人結婚,則後代的患病的危險就會大大降低。

3、應延期結婚的人 有生殖器官畸形並確定經矯形手術後可進行正常性生活者,如男性的尿道下裂、包莖等,女性無陰道、處女膜閉鎖等,均應先行手術治療再擇期結婚。凡患有傳染病而仍處於規定隔離期內的病人或正處於活動期的慢性病病人,如肺結核病人、嚴重心臟病等應暫緩結婚。梅毒、淋病等性病和麻風病等患者應徹底治癒後才能結婚。

4、不宜生育的人 按照優生學原則,凡是夫婦雙方患有相同的遺傳性疾病均不宜生育。夫婦任何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因其所生子女患遺傳病的風險太大,也不應生育後代;嚴重的常染色體顯性遺傳病,如長骨發育不全、視網膜母細胞瘤等;多基因遺傳病並屬高發家系(指除患者本人外其父母兄弟姐妹中有一人或更多人患同樣疾病)者,如重症先天性心臟病、躁狂抑鬱性精神病,即使病情穩定亦不宜生育;不屬上述範圍的罕見遺傳病,凡能致死或造成生活不能自理,且子女直接發病又不能治療者,如馬凡氏綜合徵等。

5、限制性別生育的人 嚴重的X連鎖隱性遺傳病,如血友病等,根據男方或女方患者及其家族中發病情況,經過產前診斷做性別預測,以決定是否施行選擇性流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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