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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大遺傳病的夫妻不適合生育

來源:育兒百科谷    閱讀: 1.6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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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說沒有孩子的婚姻是不圓滿的,但有些家庭有了孩子卻是遺憾的,爲什麼這麼說呢?因爲有些夫妻身患一些不適宜生育的遺傳病,要了孩子反而是給孩子和自己增加了負擔,那麼,哪些遺傳病的夫妻不適合生育呢?

6大遺傳病的夫妻不適合生育

爲了優生優育,爲了下一代的成長,哪些夫妻不適合生育呢?按照優生學原則,還有下列遺傳病的患者,所生子女發病危險大於10%,在醫學遺傳學上屬高發危險率,故不宜生育。如下六大遺傳病的夫妻不適合生育。

 1、常染色體顯性遺傳:如骨骼發育不全、成骨不全、馬凡氏綜合徵,視網膜母細胞瘤、多發性家族性結腸息肉、黑色素斑、胃腸息肉瘤綜合症,先天性肌強直等,這類遺傳病的顯性致病基因在常染色體上,患者的家族種,每一代都可能出現相同病患者。且發病與性別無關,男女都可發病。患者與正常人婚配,所生子女的發病危險爲50%,故不宜生育。

 2、連鎖顯性遺傳:猶豫患者的顯性致病基因在X染色體上,所以患者中婦女多與男性。婦女患者的後代,不論兒子還是女兒,均有50%的發病危險成爲相同病患者,故不宜生育。而男性患者的後代,女兒百分之百患病,兒子正常,因爲可生育男孩,限制女胎。

 3、多基因遺傳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性神經病、重症先天性心臟病和原發性癲癇等多基因遺傳病,發病機理複雜,遺傳度較高,危害嚴重,患者不論男女,後代的發病危險大大超過10%,均不宜生育。

 4、染色體病:先天愚型等染色體病患者,所生子女發病危險率超過50%,同源染色體易位攜帶者和複雜性染色體易位患者,其所生後代均爲染色體病患者,故不宜生育。

5、常染色體隱性遺傳病:夫婦雙方均患有相同的嚴重常染色體隱形遺傳病,如先天性聾啞,苯丙酮尿症、白化病、半乳糖血症、肝豆狀核變性等,不宜生育,因爲其所生子女肯定均爲同病患者。

 6、連鎖性隱性遺傳病:這類遺傳病常見的有血友病A、血友病B核進行性肌營養不良等。由於隱性致病基因位於X染色體上,故患者多爲男性。男性患者與正常婦女結婚,所生男孩全部正常,但女兒均爲致病基因攜帶者。若婦女攜帶者與正常男性結婚,所生子女中,兒子又50%的危險發病成爲患者,女兒全部正常。

由於遺傳病種類繁多、遺產方式多樣、對後代的影響也不同,因此遺傳病患者在考慮生育問題時,應該進行遺傳諮詢,在諮詢一聲指導和幫助下,作出明智而理想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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